证券代码:600819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 公告编号:2023-024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6 月 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 1388 号 5 幢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2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 股) 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35,260,936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507,697,953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 股) 27,562,98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7.2523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4.3041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2.948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殷俊先生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对议 案逐项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4 人,董事保罗拉芬斯克罗夫特、刘澎和独立董 事郑卫军、马益平因出差无法参加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长陈宗来因公务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507,666,953 99.9939 12,400 0.0024 18,600 0.0037 B股 27,562,98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合 535,229,936 99.9942 12,400 0.0023 18,600 0.0035 计: 2、 议案名称: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507,666,953 99.9939 12,400 0.0024 18,600 0.0037 B股 27,562,98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合 535,229,936 99.9942 12,400 0.0023 18,600 0.0035 计: 3、 议案名称: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507,666,953 99.9939 12,400 0.0024 18,600 0.0037 B股 27,562,98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合 535,229,936 99.9942 12,400 0.0023 18,600 0.0035 计: 4、 议案名称: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507,666,953 99.9939 12,400 0.0024 18,600 0.0037 B股 27,562,98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合 535,229,936 99.9942 12,400 0.0023 18,600 0.0035 计: 5、 议案名称: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507,666,953 99.9939 12,400 0.0024 18,600 0.0037 B股 27,562,98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合 535,229,936 99.9942 12,400 0.0023 18,600 0.0035 计: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5,186,164.85 元人民币,加上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 886,627,971.94 元人民币,扣除 2021 年度现金分红 32,722,062.42 元人民币, 2022 年度实际可分配利润 869,092,074.37 元人民币。根据上海证交所《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正常经营储 备资金及战略发展资金的需求,公司 2022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分配利润,本次利润 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5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934,916,069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4,674,580.35 元(含税),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30.78%。在实施 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 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 本预案已经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实施办法与时间,另行公 告。 6、 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507,666,953 99.9939 31,000 0.0061 0 0.0000 B股 27,562,98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合 535,229,936 99.9942 31,000 0.0058 0 0.0000 计: 7、 议案名称:关于 2023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507,685,553 99.9976 12,400 0.0024 0 0.0000 B股 27,562,98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合 535,248,536 99.9977 12,400 0.0023 0 0.0000 计: 8、 议案名称: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3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507,685,553 99.9976 12,400 0.0024 0 0.0000 B股 27,562,98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合 535,248,536 99.9977 12,400 0.0023 0 0.0000 计: 9、 议案名称: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19,352,296 99.9740 31,000 0.0260 0 0.0000 B股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合 119,352,296 99.9740 31,000 0.0260 0 0.0000 计: 关联股东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香港海建实业有限公司、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 回避表决。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 (%) (%) 号 公司 2022 年 5 度利润分配预 261,800 89.4126 12,400 4.2350 18,600 6.3524 案 关于 2022 年 6 度计提资产减 261,800 89.4126 31,000 10.5874 0 0.0000 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 度续聘会计师 7 事务所并决定 280,400 95.7650 12,400 4.2350 0 0.0000 其年度报酬的 议案 关于向金融机 构 申 请 2023 8 280,400 95.7650 12,400 4.2350 0 0.0000 年度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 9 度日常关联交 261,800 89.4126 31,000 10.5874 0 0.0000 易预计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 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计票情况:持股 5%以下的股东表决情况已单独计票。 3、议案 9 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香港海建实业有 限公司、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 均回避表决。 4、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 律师:卞栋梁、朱文慧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 规则》、《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9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监票人、见证律师、董秘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