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皮玻璃:耀皮玻璃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2023-06-09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专项审核报告
众会字(2023)第 07762 号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皮玻璃”)2022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合并及公
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
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出具了众会字(2023)第 03221 号审计报告。同时,我们对后附的《上
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
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 管理层的责任
耀皮玻璃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七号
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要求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耀皮玻璃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中是否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和不具
备商业实质的收入进行审核,并就耀皮玻璃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
三、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前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审核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有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基础。
四、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2 号——业务办理—第七号 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规定编制。
五、报告使用限制
我们提醒本专项审核报告的使用者关注,本报告仅供耀皮玻璃 2022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
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戎凯宇
中国注册会计师 熊 洋
中国,上海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