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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深房A: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2024年8月)2024-08-03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序号                             修订前条文                                                    修订后条文                            修订依据或理由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的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    根据实际情况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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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依据公司章程第五章规定进行行使和履行。                        的权利、责任依据《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行使和履行。           订。
           第十一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由董事会秘书处           第十一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由董事会
       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书面(包括书面、信函、传真、电子邮件)      秘书处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书面(包括书面、信函、电话、
       通知全体董事,并通知全体监事列席。                                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全体董事,并通知全体监事列席。      依据《公司章程》
 2                                                                                                                               第一百七十八条修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电话、传真或电子邮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书面、信函、
                                                                                                                                 订。
       件;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 5 日以前(不含会议当天)。               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 5 日以前(不
                                                                         含会议当天)。
           第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           第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
       的,应当请假,并按规定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表决。委托书应当载明: 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        依据《公司章程》
           (一) 委托人和受托人姓名;                                   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     第一百三十二条和
 3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二) 委托人不能出席会议的原因;                             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
                                                                                                                                    事管理办法》第二
           (三) 委托人对议题的逐项表决意见;                           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     十条修订。
           (四) 委托人的签名及日期等。                                 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1
序号                               修订前条文                                                     修订后条文                            修订依据或理由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
                                                                          议的,独立董事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
                                                                          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第十七条     董事连续 2 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       第十七条     董事连续 2 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
       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
           独立董事连续 3 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予以撤换。                                               依据《上市公司独
 4                                                                                                                                     立董事管理办法》
       大会予以撤换。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
                                                                                                                                       第二十条修订。
                                                                          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
                                                                          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
            第三十条     独立董事除履行董事职责外,还应当对下列重大事         第三十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
       项发表独立意见:                                                   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提名、任免董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       依据《独立董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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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调整、决策程序、执行情况及       措施;
                                                                                                                                       修订。
       信息披露,以及利润分配政策是否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
           (五)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       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
       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股票及衍生品投资等重大事项;


                                                                          2
序号                            修订前条文                                                   修订后条文                           修订依据或理由
           (六)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者新发
       生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借款或
       者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七)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股权激励计划;
           (八)公司拟决定股票不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者转而申
       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者转让;
           (九)独立董事认为有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
           (十)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
       对意见及其理由和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所发表的意见应当明确、
       清楚。
           第三十一条   公司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                      第三十一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一)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当由独立董事认可后,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
       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在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     询或者核查;
                                                                                                                                 依据《独立董事工
 6     项报告;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作制度》第二十条
           (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修订。

           (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                                           (五)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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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修订前条文                                                    修订后条文                          修订依据或理由
           (五)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意见;
           (六)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但不得采取有       (六)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
       偿或者变相有偿方式进行征集;                                   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七)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利润分配提案,并直接提交董       独立董事行使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职权的,应当经全
       事会审议。                                                     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        独立董事行使本条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
       同意。                                                         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注:除上述修订及规范标点符号的使用外,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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