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楹: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4-12-27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4-81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 2025 年 1 月 6 日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TY2024-78)。
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南通乾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乾
创”)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会议效率,南通乾创提请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临时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TY2024-8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通乾创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16.32%,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中对提出临时提案股
东的持股比例的要求,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
集人。
公司董事会认为:南通乾创提议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符合上述规定,提案
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
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内容外,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公告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
各项股东大会事项未发生变更。据此,就本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
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6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 月 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1 月
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 2 ) 网 络 投 票 : 公司 将 通过 深 圳证 券交易 所 系统 和 互联 网投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
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和 2024 年 12 月 27 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树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上述第 2 项议案属于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即: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股票账户卡、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5 年 1
月 3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 年 1 月 3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 268 号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 268 号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3)80688810
传真:(0513)80688820
电子邮箱:zhangmma@cnty.cn
联系人:张鸣鸣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费及其它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
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中国天楹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中国天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关于提请增加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
案的函。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35”,投票简称为“天
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
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 1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6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5 年 1 月 6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25 年 1 月 6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
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
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同 反 弃
备注
意 对 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