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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南电A:关于固定资产残值率调整暨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4-04-12  

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 A、深南电 B;       公告编号:2024-022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固定资产残值率调整暨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残值率调整暨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企业至
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
方法进行复核。为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通过对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的固定资产卡片信息进行梳理,并结合固定资产实际使用情况,公
司遵循谨慎性原则,对类别为房屋及建筑物、房屋装修、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其他设备的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进行了调整。
     本次固定资产残值率调整暨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
开始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前后对比
                                                   变更前残值率       变更后残值率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              (%)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10                 0-10
     房屋装修        年限平均法        10              10                 0-5

                                        1
                                                   变更前残值率   变更后残值率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          (%)
机器设备(除燃气轮
                     年限平均法      15-20             10             0-5
    发电机组)
机器设备-燃气轮发
                      工作量法                         10             0-10
      电机组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5               10             0-5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10             0-5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10             0-5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固
定资产残值率调整暨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
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固定资产残值率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
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
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针对本次固定资产残值率的调整变更事宜,假设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变更,经初步测算,不考虑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等因素,预计
2024 年度将增加固定资产折旧费约 207.16 万元,由于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以前年度有可弥补亏损,对当期所得税不会产生影响,扣除少数
股东损益影响后,预计减少 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205.63 万元,相应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约 205.63 万
元。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残值率调整暨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与会委员经审议,认为公司遵循谨慎性原则,对部分固定资产残值率
进行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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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公允、恰当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残值率调整暨
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会计估计变更
后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价值,更加公允、恰当
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
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
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固定资产残值率调整暨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
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
更正》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公允、恰当的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
                              3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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