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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南电A: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4-04-12  

 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 A、深南电 B;   公告编号:2024-026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南
 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8 日上午 9:15-9:25 时、9:30-11:30 时、
 下午 13:00-15:00 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8 日上午 9:15 时至下午 15:00 时期间的任
 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1
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
股东的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30 日。
    B 股股东应在 2024 年 4 月 25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
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七)出席对象
    1、截止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4 月 30 日下午 15:00 时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
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其中,B 股的股权登记日要求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登记在册,投
资者应在 2024 年 4 月 25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
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如同一股东分别持有公司 A、B 股股票,股东应当通过其持有的
A 股股东账户与 B 股股东账户分别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见证律师。
    (八)会议的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
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2
100           总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4.00          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关于固定资产残值率调整暨会计估计变
6.00                                                       √
              更的议案
7.00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管理办法               √

       (二)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第 1 项、第 3—7 项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第 2—7 项议案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第九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及其他相关公告。

       (三)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
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6 日(星期一)下午 14:00-17:00

                                  3
时。
    (二)登记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
    (三)联系人:邹奕、卢引娣
    联系电话:0755-26003611
    电子邮箱:investor@nspower.com.cn
    传真:0755-26003684
    邮政编码:518053
    (四)登记方式
    1、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的方式进行登记,现场登记股东需根据
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其他
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复印件(核验原件)、股票账户卡
或者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有效凭证的复印件(核验原件),凭上述文
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自身的有
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核验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股
东大会通知的附件 1)、授权股东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股东
的股票账户卡或者授权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有效凭证的复印件(核验
原件),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
    (2)机构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或者
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件
复印件(核验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
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
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
或者设立证明的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或者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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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凭证的复印件(核验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核验原件)、机构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
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 1)、加盖机构股东单
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
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者设立证明的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或者股东持
有公司股份的有效凭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该证券公司公章或者开户营业部的合法有效
印章)、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
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 1);股东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
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核验原件);股东为机构的,还
应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
(核验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
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异地股东或不到现场登记的本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
或传真方式登记(相关原件应在 2024 年 5 月 8 日出席现场会议时进
行核验),应确保合格资料(与现场登记股东所需资料一致)在登记
时间 2024 年 5 月 6 日(星期一)下午 14:00-17:00 时之内或之前送
达公司登记地点,并由专人接收,建议在发出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
后通过电话告知公司指定的本次会议联系人。在相关证明材料符合上
列要求的情况下,以信函寄出的,以公司的收件人在送达回执上的签
收时间为登记时间;以电子邮件发出的,以本次会议通知指定的公司
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登记时间;以传真方式送出的,以本次会议通知
指定的传真机的接收时间为登记时间。
    (五)在规定登记时间内办理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
议当日(即 2024 年 5 月 8 日)下午 14:00 至 14:30 时间内,携带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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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办理入场查验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2)。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股东若有疑问可致电公司第三项所列联系人。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




                              6
       附件 1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
       本人出席 2024 年 5 月 8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会议室召
       开的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种类:□ A 股 □ B 股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4.00                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固定资产残值率调整暨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

7.00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管理办法                   √
       投票说明: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每项均为单选,
       多选无效。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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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
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7
    2、投票简称:南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8日,上午9:15-9:25时、9:30-11:30时、下午13:00
-15:00时。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上午 9:15 时,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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