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基智农: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建华)2024-03-20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陈建华)
作为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
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基本情况:陈建华,中国国籍,1963 年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教
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导师。曾为深圳大学金融学系创办人之一,兼任神州高
铁(000008)、岭南股份(002717)、中集集团财务公司、摩根士丹利中国基金
公司独立董事等。现兼任皇庭国际(000056)独立董事,深圳大学经济学教授,
深圳大学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国家一流学科深圳大学金融学科点负责人,中华
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评审专家;兼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
生导师、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学术委员、宁波诺丁汉大学博士生导师、澳
门城市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世界经济学会理事、全国美国经济学会理事等。2022
年 11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
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一共召开 7 次会议,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无
缺席情况。本人关注公司运营情况,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充分沟通,在召开
董事会前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
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本人对报告
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和回避的情形,未
对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出席股东大会 3 次,认真听取了
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意见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做出各项重大决策前,均事先对
相关会议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凭借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客观、专业的判断,谨慎
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分别对公司利润分配、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等事项发表意见,并按规定履行特别职权,
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事前认可。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在年审工作
开始前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会计师事务所召开沟通会,就定期
报告及相关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
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
会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
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配合与支持。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规定按时编制、审议并披露定期报告,向投资
者充分揭示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
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审议通过《关于续租房屋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续签房
屋租赁合同,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和员工办公需求。关联董事已对该事项回
避表决。前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财务总监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大华事务所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和专业
性,在过往为公司提供年审服务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公允、客观地发表审计意
见。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完成了所涉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关于该激励计划的审议、调整、授予等程序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作为征集人,在公
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前就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
权,充分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四、其他履职情况
(一)对公司相关事项的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关注各类
传媒及网络平台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确保能够及时获取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和财
务状况;持续保持与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
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督促公司按照规定落实股东大会及董事会
相关决议;建议公司关注投资理财产品的选择,并建立严格的风控机制。
本人要求公司及时跟进信息披露规则的更新,不断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持续
关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的决策、风险及信息披露程序,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积极参加业务培训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1 次,通过培训加强对最新法律、法
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同时不断更新和扩充自己的专业知识以提高执业胜任
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其他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无单独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独立聘请
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未对非董事会议案等其他有关事项提出异议。
五、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3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
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对于本人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
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
2024 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利
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及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建华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