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基智农:《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24-06-12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
款进行修订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 第七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
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和其他董事 以设副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和其
1 在董事会中的地位平等。 他董事在董事会中的地位平等。
董事会设独立董事四人。独立董事除具有一般董事的 董事会设独立董事三人。独立董事除具有一般董事
职权外,还具有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专有职权。 的职权外,还具有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特别职权。
第十条 第十条
二、担保 二、担保
(一)审批程序和权限 (一)审批程序和权限
公司发生提供担保事项时,应由董事会审议。属于下 公司发生提供担保事项时,应由董事会审议。属于下
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 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
大会审议: 东大会审议: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单笔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的担保; 10%;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保;
2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
总资产的 30%;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5、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保;
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4、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
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率超过 70%;
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5、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
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三、对外借款 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超过下列标准的,应报股东大会 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批准;未超过的,由董事会决定: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一个年度内向金融机构新增借款的余额超过上一年 三、向金融机构借款
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60%,且当年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公司一个年度内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授信额度超过
60%的;公司从金融机构取得的借款不得供关联方使 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60%或者新增授信额度后
用(正常用于商品购销的情况除外)。 资产负债率超过 60%的,应报股东大会批准;未超
过的,由董事会决定。
公司从金融机构取得的借款不得供关联方使用(正
常用于商品购销的情况除外)。
第十四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或不履行职权时,由副 第十四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或不履行职权时,由
董事长履行职务(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 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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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
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行职务。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举行前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举行前须做好以下准备工
(一)提出会议的议程草案; 作:
4 (二)在会议召开前的 10 日前,将提交讨论的议题告 (一)提出会议的议程草案;
知与会董事; (二)提前将提交讨论的议题告知与会董事;
(三)其他准备事项。 (三)其他准备事项。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
5 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 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
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三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董事长 第三十三条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
不能履行职权或不履行职权时,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 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
6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 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除上述拟修订的条款外,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