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电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24-03-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德赛
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电池”或“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保
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德赛电池 2024 年度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银行理财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当的投资理财,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
增强公司及子公司盈利能力。
(二)理财额度
在对合作银行给予限定的前提下,委托理财在余额不超过 29 亿元人民币额
度内滚动操作。
(三)合作银行限定
理财产品合作银行限定为:1)境内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
银行资产规模需在国内排名前十五位,银行资产规模按照各银行公布年度报告为
准;2)境外银行:包含汇丰银行、花旗银行及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境外分支机构。
(四)购买理财产品限定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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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
(五)投资授权办理期限
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六)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
(七)授权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投资授权的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及办理相
关事宜。
(八)流程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规定的流程进行投资理财活动。
二、理财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监管政策调整的风险、
金融市场波动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操作风
险等,可能影响投资收益、本金的收回以及公司的业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严格控制合作银行范围,选择资产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
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为合作对象。
2、对合作银行范围内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
3、公司已制定《投资理财管理制度》,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风险控制和监督机
制,通过建立防火墙制度、指定专人跟踪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编制投资
理财报告等措施,有效降低投资理财的风险。
三、银行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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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
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适度进行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
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
算及列报。
四、审议程序
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银行理财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五、保荐人意见
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 2024 年度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详
细核查,查阅了董事会决议以及《关于 2024 年度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的议案》等相关材料。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德赛电池本次 2024 年度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上述资金使用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中信证券对德赛电池本次 2024 年度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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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度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 贤 年 月 日
曾展雄 年 月 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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