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电池: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3-26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和要
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
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2年2月9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 梁春 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 272人
2022年末执业 注册会计师 1,603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000人
证券服务业务资格、H股业务审计、PCAOB注册执业资质、高新技术企业
执业资质 审计资格、AAAAA税务师事务所、税务鉴证、工程造价(甲级)、司法鉴
定等。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
涉及主要行业 建筑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2023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5万元,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于2023年5月26日,获得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大华事务所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专项说明进行鉴证审验,并出具鉴证报告。
经审计,大华事务所认为:公司2023年度报告所附的财务报表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
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
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华事务所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执行审
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
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
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
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营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经评估,本公司认为,大华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
构,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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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2023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已对大华事务所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华事务所
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
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认可其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事务
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2024年1月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大华负责公司
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通过线上形式召开审计计划阶段
的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
工作安排、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点问题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认真审阅了大华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
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3、2024年2月份,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监管要求,提议修订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制度,并拟定了选聘制度提交董事会审议。
4、2024年3月1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
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3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沟通。审
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
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
出建议。
四、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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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
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
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大华的审计工作的监督及评估,认
为大华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
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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