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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天马A: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10-31  

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24-047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3.因公司 2023 年度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已届满,根据《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选聘制度》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需
求等实际情况,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公司审核委员会、董事会对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

                               第 1 页 共 5 页
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收入总额为 287,224.60 万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 274,873.4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94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
费总额 48,840.1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
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
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8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
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及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自律


                               第 2 页 共 5 页
处分 1 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3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 1 次,64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1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蔡如笑,201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拟从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雅萍,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为多家上市公司提
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拟从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思婕,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为多家上市公司提
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拟从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玉枝,199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
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是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
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
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综合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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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审计费用人民币 256 万元整,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11 万元
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45 万元整。
    上期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人民币 284 万元整,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
计费用下降 9.86%。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已为公司提供了 3 年审计服务,2023 年度审计意
见类型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天马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规定,综合考
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事
先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
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
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
在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认可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审核委员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第 4 页 共 5 页
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为: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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