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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金岭南: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4-05-07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4-054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于
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8)。
     2024年5月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控股”)书面提交的《关
于提议增加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提名第九届监事
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增加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在巨潮资
                                 1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名第九
届监 事会股东 代表监事 候选人的 公告》( 公告编号 :
2024-05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晟控股合计持有中金岭
南股票 1,335,060,698 股,占比为35.72%,根据《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广晟控股具备提出股东大会
临时提案的资格,提案程序符合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
述临时提案事项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调整外,2023年度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变。现
对2023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
午 13:00 至 15:00;

                             2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
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
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
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9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
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5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
6013 号中国有色大厦 24 楼多功能厅。

                              3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提案 1《2023 年度董事会报告》                   √

    2.00         提案 2《2023 年度监事会报告》                   √

    3.00         提案 3《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提案 4 《关于变更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4.00                                                         √
                 选举郭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提案 5《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
    5.00                                                         √
                 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报告的议案》


    6.00         提案 6《2024 年度全面预算报告》                 √


    7.00         提案 7《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提案 8 《2024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8.00                                                         √
                 预测的议案》

                 提案 9 《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9.00         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          √
                 机构的议案》

                 提案 10 《关于公司申请 2024 年银行授信
    10.00                                                        √
                 额度的议案》

                 提案 11 《关于公司拟与广东省广晟财务
    11.00        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


    12.00        提案 12 《2023 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




                                      4
               提案 13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继续
     13.00                                             √
               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提案 14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14.00                                             √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提案 15 《关于提名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5.00                                             √
               选举郎伟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
               代表监事

     16.00     提案 16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 第 九届 监事 会第 十六 次会 议决 议公 告》( 公告 编号 :
2024-017 ) 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3.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1 至提案 13 为普通决议案,
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过半数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14 为特别决议案,
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 2/3 以上通过。
    4.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4 仅有一名董事候选人,提
案 15 仅有一名监事候选人,均不实行累积投票方式。
     5.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5、8、11、13 涉及关联股
东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审议该提案时回避表决,同时不接受其
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1)提案 5、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
    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
                                  5
    (2)提案 8、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6. 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提案,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时进
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
    7. 本次会议提案 16《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为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
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
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
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
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4 年 5 月 10-16 日(8: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

                             6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 6013 号中国有色大厦 24
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本次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
席现场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联 系 人:刘渝华
    联系电话:0755-82839363
    传     真:0755-8347488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
可以 通过深交 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 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
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广晟控股提出临时提案的书面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




                            7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60”,投票简
称为“中金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提案 1《2023 年度董事会报告》                   √

     2.00         提案 2《2023 年度监事会报告》                   √

     3.00         提案 3《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提案 4 《关于变更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4.00                                                         √
                  选举郭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提案 5《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
     5.00                                                         √
                  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报告的议案》


     6.00         提案 6《2024 年度全面预算报告》                 √


     7.00         提案 7《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8
               提案 8 《2024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8.00                                             √
               预测的议案》

               提案 9 《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9.00    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   √
               机构的议案》

               提案 10 《关于公司申请 2024 年银行授信
       10.00                                            √
               额度的议案》

               提案 11 《关于公司拟与广东省广晟财务
       11.00   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


       12.00   提案 12 《2023 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

               提案 13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继续
       13.00                                            √
               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提案 14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14.00                                            √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提案 15 《关于提名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5.00                                            √
               选举郎伟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
               代表监事


       16.00   提案 16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
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7 日

                                  9
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
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




                            10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深圳市中
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其按
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
签署的相关文件,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
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100                                              √
                           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提案 1《2023 年度董事会报告》           √

  2.00     提案 2《2023 年度监事会报告》           √

  3.00     提案 3《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提案 4 《关于变更第九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4.00                                             √
           选举郭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提案 5《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
  5.00     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报告的议        √
           案》
  6.00     提案 6《2024 年度全面预算报告》         √
  7.00     提案 7《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提案 8 《2024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
  8.00                                             √
           易金额预测的议案》
           提案 9 《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9.00     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        √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案 10 《关于公司申请 2024 年银行
 10.00                                             √
           授信额度的议案》
 11.00     提案 11 《关于公司拟与广东省广晟        √
                                       11
           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的议案》
           提案 12 《2023 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
  12.00                                          √
           要》
           提案 13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
  13.00                                          √
           继续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提 案 14 《 关 于 公 司 未 来 三 年
  14.00    (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
           案》
           提案 15 《关于提名第九届监事会股
           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5.00                                          √
           选举郎伟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
           会股东代表监事
     注:1.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1 至提案 13 为普通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14 为特
别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4 仅有一名董事候选人,提案 15 仅有一名监事候选人,
均不实行累积投票方式。
     3.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5、8、11、13 涉及关联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审议该提
案时回避表决,同时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至: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二四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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