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4-055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有新提案提交表决,2024 年 5 月 6 日, 公司董事会收到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晟控股”)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深圳市中金岭南 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提议将《关于提名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增加至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本公告中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 4 位 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 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1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 至 11:30,下 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 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 6013 号中国有色大厦 24 楼多功能厅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喻鸿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7.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 理人)共计 30 名、代表股份数共 1,454,131,095 股,占 2024 年 5 月 9 日公司总股份 3,737,590,653 股(以下简称“公司股 份总数”)的 38.9056%。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 4 名,代表 股份数共 1,370,316,33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6.6631%。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 26 2 名,代表股份数共 83,814,75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425%。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8 名,代表股份数共 149,664,05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043%。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中小股东 2 名,代表股份数共 65,849,30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1.761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 名,代表 股份数共 83,814,75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425%。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喻鸿先生现 场出席并主持会议;董事、总裁潘文皓先生,董事黎锦坤先 生、胡逢才先生、黄洪刚先生,独立董事黄俊辉先生、罗绍 德先生、尉克俭先生,监事陈卫东先生,副总裁郑金华先生、 李小元先生,董事会秘书黄建民先生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现场会议;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公务未出 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2.表决结果: 提案1、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报告》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3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452,922,981 99.9169% 863,999 0.0594% 344,115 0.023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48,455,945 99.1928% 863,999 0.5773% 344,115 0.2299%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 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该提案获表决通 过。 提案2、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报告》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452,922,981 99.9169% 857,999 0.0590% 350,115 0.024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48,455,945 99.1928% 857,999 0.5733% 350,115 0.2339%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 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该提案获表决通 过。 提案3、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 2023 年度合并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87,762,213.64 元,母公司 2023 年 度实现净利润 498,904,714.10 元,按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 利润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49,890,471.41 元,本年度母公司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 449,014,242.69 元,加上年初未分 配利润 4,709,768,129.76 元,减去已分配 2022 年度现金分红金 额 373,752,842.25 元 ( 含 税 ),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4 4,785,029,530.20 元。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737,589,506 股为基数, 每 10 股派人民币现金 0.56 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 209,305,012.34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4,575,724,517.86 元拟结转下一年度。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 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 调整。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453,144,196 99.9321% 863,999 0.0594% 122,900 0.0085% 148,677,160 99.3406% 863,999 0.5773% 122,900 0.08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 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该提案获表决通 过。 提案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选举郭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任 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 止。 5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453,023,296 99.9238% 984,899 0.0677% 122,900 0.008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48,556,260 99.2598% 984,899 0.6581% 122,900 0.0821%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 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该提案获表决通 过。 提案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报告的议案》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453,084,196 99.9321% 915,099 0.0629% 71,800 0.004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48,677,160 99.3406% 915,099 0.6114% 71,800 0.0480%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 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该提案获表决通 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提案6、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全面预算报告》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453,144,196 99.9321% 863,999 0.0594% 122,900 0.0085% 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48,677,160 99.3406% 863,999 0.5773% 122,900 0.0821%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 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该提案获表决通 过。 提案7、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452,922,981 99.9169% 857,999 0.0590% 350,115 0.024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48,455,945 99.1928% 857,999 0.5733% 350,115 0.2339%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 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该提案获表决通 过。 提案8、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预测的议案》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48,737,160 99.3409% 857,999 0.5731% 128,900 0.086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48,677,160 99.3406% 857,999 0.5733% 128,900 0.0861%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 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该提案获表决通 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7 提案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范围包括:2024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其 实际审计工作情况后,根据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决定 2024 年度 审计费用。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452,922,981 99.9169% 857,999 0.0590% 350,115 0.024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48,455,945 99.1928% 857,999 0.5733% 350,115 0.2339%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 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该提案获表决通 过。 提案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 2024 年银行授信 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 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伍佰贰拾 伍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等值外币)。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8 总表决情况 1,428,571,886 98.2423% 25,436,309 1.7492% 122,900 0.008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24,104,850 82.9223% 25,436,309 16.9956% 122,900 0.0821%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 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该提案获表决通 过。 提案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 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33,889,950 89.4245% 15,705,209 10.4894% 128,900 0.086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33,829,950 89.4202% 15,705,209 10.4936% 128,900 0.0861%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 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该提案获表决通 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提案12、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452,922,981 99.9169% 863,999 0.0594% 344,115 0.023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48,455,945 99.1928% 863,999 0.5773% 344,115 0.2299%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 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该提案获表决通 9 过。 提案1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继续购 买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 规定,同意公司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董事、 监事、高管责任保险。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452,862,981 99.9169% 863,999 0.0594% 344,115 0.023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48,455,945 99.1928% 863,999 0.5773% 344,115 0.2299%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 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该提案获表决通 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提案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453,144,196 99.9321% 863,999 0.0594% 122,900 0.008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48,677,160 99.3406% 863,999 0.5773% 122,900 0.0821%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 10 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该提案获表决 通过。 提案1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郎伟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监 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 满日止。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452,247,646 99.8705% 1,754,549 0.1207% 128,900 0.00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47,780,610 98.7415% 1,754,549 1.1723% 128,900 0.0861%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 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该提案获表决通 过。 此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俊律师 戴余芳律师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 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11 会的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董 事会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