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4-03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的议案》。为进一步维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 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全部股份 164,035,862 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由 8,201,793,915 股变更为 8,037,758,053 股,注册资本 也相应由人民币 8,201,793,915 元变更为人民币 8,037,758,053 元。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 确定性。具体情况如下 :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 第 1 页 共 5 页 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8 元/股,回购数量不超过 24,608 万股, 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1 日披露了相关公告。回购的股份将全 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或 另作安排。 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约323.41万股,至2021年1月27日的实际 回购时间区间内,累计回购公司股份约16,403.59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2%,最高成交价为7.0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4元/股, 支付的总金额约为10.41亿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股 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实施的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既定的回 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回购实施期间内,公司按规定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 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 披露回购进展情况,以上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 二、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 章程》规定,上述回购专用证券专户中的股份应当在三年内转让 或者注销。公司在上述回购股份存续期内未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 第 2 页 共 5 页 划,且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存续时间即将期满三年,因此公司 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股份164,035,862股全部予以注销。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办理上所述 注销相关手续。 三、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201,793,915股变更为 8,037,758,053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注销前 本次注销后 股份类别 本次注销数量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股) 有限售股份 1,145,337,996 13.96 0 1,145,337,996 14.25 无限售股份 7,056,455,919 86.04 164,035,862 6,892,420,057 85.75 股份总计 8,201,793,915 100 164,035,862 8,037,758,053 100 注:本表格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本次注销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四、本次注销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股 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对公司经 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情形。 第 3 页 共 5 页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严 格遵守了《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 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 资本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事会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不 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因此,同意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并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第 4 页 共 5 页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