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03-26
潍 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下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潍柴动力股份有
限公司(下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
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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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司 已 按 照企 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 内 部 控 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
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总部、各分(子)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96%,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4%;纳入评价范
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研究与开发、销售业务、信息系统、工程
项目、内部信息传递、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组织架构、
发展战略、人力资源、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
合同管理;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研究与开发、销售业务、
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内部信息传递、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
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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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控制监督与评价
2023年,公司进一步打造牢固的风险控制三道防线,各司其职,
充分发挥风险控制作用:
1.相关职能部门和分子公司。企业运营管理部门实施常态化的年
度内部控制制度流程修订工作与季度流程评价工作,持续优化提升内
控体系有效性。2023年,开展了采购管理、投资管理端到端流程专项
评价,通报评价问题,督促问题整改并执行考核。
2.风险管理部门。2023年公司风险管理部门聚焦合规风险,建立
合规风险管理流程,并以此为纽带,融合合规、风险、内控、法律等
诸 多 专 业 管理体系, 持续建设“四 位一体 ”的合规管理体系,取得了
ISO37301合规管理体系认证与ISO37001反商业贿赂合规体系认证,切
实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
3.审核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持续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
对关键业务进行重点审计,2023年开展了海外运营中心审计项目、数
据安全审计、工程项目管理审计、研发系统系列审计等重点审计项目,
不断促进提高企业运营的规范性和合规性水平。另外,内部审计部门
配合公司监察部门、督查部门开展多项联合调查项目,形成监督合力。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流程》《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手册》等内部制度组织
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具体评价工作以项目管理模式推进,主要包
括以下几个阶段:评价实施方案的制定、风险评估、设计有效性评估、
运行有效性评估、评价结果汇总与评价报告编制、报告与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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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
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
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 司内控手册明确内部控制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按照
严重程度将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按照具体表现形式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公司确定的内部
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潜在错报和漏报金额大于税前利润5%。
②重要缺陷:潜在错报和漏报金额大于税前利润2.5%但小于5%。
③一般缺陷:潜在错报和漏报金额小于上述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
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如下迹象通
常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该缺陷
可能导致对已经签发财务报告的进行更正和追溯、当期财务报表存在
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审核委员会或
内部审计职能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层的舞
弊行为、风险管理职能无效、控制环境无效、重大缺陷在合理期间未
得到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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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
导 致 不 能及 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
性水平、但仍应引起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③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大于资产总额0.25%、销售收入
0.5%或税前利润5%。
②重要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大于资产总额0.125%、销售收
入0.25%或税前利润2.5%但小于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③一般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小于上述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对存在的问题不采取任何行动有较大的可能导致严
重的偏离控制目标。
②重要缺陷:对存在的问题不采取任何行动有一定的可能导致较
大的负面影响和目标偏离。
③一般缺陷:对存在的问题不采取任何行动可能导致较小范围的
目标偏离。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不存在上年度末未完成整
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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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不存在上年度末未完
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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