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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沈阳机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向通用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通用沈机集团租赁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4-04-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向通用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通用沈机集团租赁业务额度
                           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沈阳机床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机床”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沈阳机床向通用技术
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用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通用技术集团
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用沈机集团”)租赁业务额度进行了核查,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基本情况介绍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年拟向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16.1亿元,与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基于原有土地房屋租赁业

务额度为0.3亿元。

    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通用财

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通用沈机集团租赁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通用财

务公司、通用沈机集团均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

属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规定,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

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不构成重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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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联方介绍

    1、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3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冯松涛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

    主要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

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

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2、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76,293.111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安丰收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8号

    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括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房地产开

发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一般项目包括金属切削机床制造,数控机床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

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

及热处理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切削机床销售,金属成形机床销售,数

控机床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通用设备修理,国内贸易代理,普通货物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智能控制系

统集成,机械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计量服务,档案整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

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物业管理,通用零部件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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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模具制造,模具

销售,再生资源加工,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装卸搬运,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喷

涂加工,淬火加工,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销售代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拟向通用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16.1亿元,其中开立承兑汇票10亿元、保函

0.1亿元、票据贴现3亿元、流动资金贷款3亿元,通用财务公司额度内可根据公司经营

需要调整或新增其他融资业务品种。公司与通用财务公司签订了相关金融服务协议,

通用财务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利率标准在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

的范围内执行。

    公司与通用沈机集团开展房屋及其对应土地使用权租赁业务,额度为0.3亿元,公

司与其签订了土地房屋租赁协议。通用沈机集团提供土地房屋租赁服务的费率标准以

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在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的范围

内执行。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通用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与通用沈机集团开展租赁业务等,可以为公

司生产经营、技改投资及推进司法重整后续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对优化财务结构、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均起到积极作用。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是公司经营活动的市场行为,不会对公司

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上述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通用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通用沈机集团租赁业务额度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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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第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通用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通用沈机集团租赁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通用财务公司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及通用沈机集团租赁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作出决议,认为向通用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通用沈机集团租赁业务额度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

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与通用沈机集团开展

租赁业务是为满足公司全年资金及业务需求。此项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沈阳机床关于向通用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通用沈机集团租赁业务额度暨关
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联董事、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明确的同意
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核程序,有利于满足公司的日常经
营需求。

    综上:本保荐人对发行人本次向通用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通用沈机集团租赁
业务额度的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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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向通用财务公司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通用沈机集团租赁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石建华                         伍玉路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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