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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2024-05-11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



                  核查意见




                 2024 年 5 月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核查意见




                                   FANGDA PARTNERS
                                       http://www.fangdalaw.com




中国上海市石门一路 288 号                                         电子邮件   E-mail: email@fangda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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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200041                                                  传 真      Fax.:   +86-21-5298 5599

24/F, HKRI Centre Two
HKRI Taikoo Hui
288 Shi Men Yi Road
Shanghai, PRC
200041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致: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执业
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本所受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机床”或“上
市公司”)的委托,担任沈阳机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交易”)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已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就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法律事宜出具了《上海
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中的
相关声明和承诺适用于本专项核查意见。除非在本专项核查意见中另有说明, 法
律意见书》中已作定义的词语在本专项核查意见中被使用时具有与《法律意见书》
中已定义的相同词语具有相同的含义。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
第 1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公开颁布并生效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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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法律”,仅为本专项核查意见说明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本所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    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及核查期间

(一) 核查范围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等相关
中国法律及上市公司提供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
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2.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3.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4.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5.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相关知情人员;

     6.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7.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

(二) 核查期间

     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经上市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上市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9 月 28 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同日披露《关于筹
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2024 年 4 月 3 日,上市公司披露《沈阳机床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
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草案)》”)。

     基于上述,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本次交易的内幕信
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沈阳机床就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牌日前 6 个月至《沈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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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披露之前一日止,即自 2023 年 3 月 27 日至 2024 年 4 月 2 日(以下简称“核查
期间”或“自查期间”)。

二、     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及说明

(一) 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及说明

       根据相关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并经本所律
师访谈核查期间内存在上市公司股票买卖情况的自然人,核查期间内上述纳入本
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的自然人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的情况如下:

                                                            买卖数量   结余股数
  序号     姓名        目前身份     交易日期     买卖方向
                                                            (股)     (股)

                                    2023-05-26     卖出     -55,000     41,000

                                    2023-05-30     卖出      -1,000     40,000

                                    2023-06-01     买入      10,000     50,000
                       交易对方之
                                    2023-06-13     买入      30,000     80,000
                       一通用技术
  1.      王向东       集团沈阳机   2023-06-14     卖出     -30,000     50,000
                       床有限责任
                                    2023-06-15     卖出     -20,000     30,000
                       公司董事
                                    2023-06-21     买入      40,000     70,000

                                    2023-09-12     买入      5,000      75,000

                                    2023-09-13     买入      5,000      80,000

                       交易对方之
                       一通用技术
                       集团沈阳机
  2.      史安娜       床有限责任   2023-06-06     买入      5,000      5,000
                       公司副总经
                       理刘春时的
                         配偶

                       交易对方之   2023-05-23     买入      4,200      4,200
                       一通用技术   2023-05-29     买入      6,000      10,200
  3.       赵晔        集团沈阳机
                                    2023-05-31     买入      8,500      18,700
                       床有限责任
                       公司董事会   2023-06-02     买入      6,600      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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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核查意见


                                                            买卖数量   结余股数
  序号     姓名        目前身份     交易日期     买卖方向
                                                            (股)     (股)

                       秘书武云鹏   2023-06-07     卖出     -25,300       0
                         的配偶
                                    2023-06-08     买入      8,000      8,000

                                    2023-06-09     买入      17,900     25,900

                                    2023-06-14     卖出     -25,900       0

                                    2023-06-19     买入      6,700      6,700

                                    2023-06-21     买入      12,300     19,000

                                    2023-06-26     买入      4,900      23,900

                                    2023-06-30     卖出     -23,900       0

                                    2023-07-05     买入      6,100      6,100

                                    2023-07-06     买入      12,700     18,800

                                    2023-07-21     买入      5,300      24,100

                                    2023-08-08     卖出     -24,100       0

                                    2023-08-09     买入      4,700      4,700

                                    2023-08-10     买入      5,300      10,000

                                    2023-08-14     卖出     -10,000       0

                                    2023-08-16     买入       200        200

                                    2023-08-17     买入      9,800      10,000

                                    2023-08-24     买入      5,100      15,100

                                    2023-08-25     买入      5,300      20,400

                                    2023-09-08     卖出       -400      20,000

                                    2023-10-23     买入       400       20,400

                                    2023-10-25     卖出     -10,200     10,200

                                    2023-10-27     卖出     -10,200       0

                                    2023-10-30     买入      5,800      5,800

                                    2023-11-08     买入      5,200      11,000

                                    2023-11-13     买入       300       11,300

                                    2023-11-16     卖出     -11,300       0

                                    2023-04-24     买入      6,300      6,300
  4.      孙秋菊       交易对方之
                       一通用技术   2023-04-26     买入      3,000      9,300



                                          4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核查意见


                                                            买卖数量   结余股数
  序号     姓名        目前身份     交易日期     买卖方向
                                                            (股)     (股)

                       集团机床有   2023-05-04     买入      2,000      11,300
                       限公司副总
                                    2023-05-08     卖出      -7,300     4,000
                       经理高长才
                         的配偶     2023-05-09     买入      3,000      7,000

                                    2023-05-11     卖出      -2,000     5,000

                                    2023-05-12     卖出      -5,000       0

                                    2023-05-23     买入      9,000      9,000

                                    2023-05-24     卖出      -3,000     6,000

                                    2023-05-25     卖出      -2,000     4,000

                                    2023-05-26     买入      4,400      8,400

                                    2023-05-30     卖出      -2,000     6,400

                                    2023-05-31     买入      2,100      8,500

                                    2023-06-01     卖出      -4,000     4,500

                                    2023-06-05     卖出      -2,500     2,000

                                    2023-06-06     买入      2,000      4,000

                                    2023-06-07     卖出      -4,000       0

                       交易对方之   2023-06-07     买入      20,000     20,000
                       一通用技术
  5.       李朕        集团机床有
                       限公司监事   2023-06-14     卖出     -20,000       0
                         会主席

                       交易对方之   2023-08-30     买入      20,000     20,000
                       一通用技术
  6.       吴彬        集团机床有
                       限公司副总   2023-09-18     买入      6,700      26,700
                         经理

                       交易对方之   2023-08-10     买入      20,000     20,000
                       一通用技术
                       集团机床有
  7.      杨小红
                       限公司副总   2023-08-11     买入      20,000     40,000
                       经理侯学军
                         的配偶

                       交易时任交   2023-04-12     买入      4,100      4,100
  8.      吴祥文       易对方之一
                                    2023-04-21     卖出      -4,100       0
                       通用技术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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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卖数量   结余股数
  序号     姓名        目前身份     交易日期     买卖方向
                                                            (股)     (股)

                       团机床有限
                       公司董事,
                       现任上市公
                         司监事
                         (注)

                       交易时任交   2023-10-23     买入      4,200      4,200
                       易对方之一
                       通用技术集
                       团机床有限
  9.      贝洪霞
                       公司董事,   2023-10-24     买入      1,400      5,600
                       现任上市公
                       司监事吴祥
                       文的配偶

                       标的公司之   2023-04-28     买入      3,000      3,000
                       一沈阳中捷
  10.     金明刚       航空航天机
                       床有限公司   2023-06-21     卖出      -3,000       0
                         的董事

                       标的公司之
                       一沈阳机床
                       中捷友谊厂
  11.     邱子露                    2023-05-23     卖出       -100        0
                       有限公司监
                       事康裕陆的
                         配偶

                       标的公司之
                       一沈阳中捷
  12.     栾宏伟       航空航天机   2023-04-25     卖出       -200        0
                       床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标的公司之   2023-04-10     买入      1,000      1,000
                       一沈阳中捷
                       航空航天机
  13.      谭娇
                       床有限公司   2023-04-25     卖出      -1,000       0
                       副总经理栾
                       宏伟的配偶

                       标的公司之   2023-10-23     买入      1,000      1,000
  14.     马万秋       一天津市天
                       锻压力机有   2023-12-21     卖出      -1,000       0
                       限公司监事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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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卖数量   结余股数
  序号      姓名       目前身份     交易日期     买卖方向
                                                            (股)     (股)

                       牛金龙的配
                           偶

                       标的公司之   2023-09-27     买入      21,000     21,000
                       一沈阳中捷
  15.      李井敏      航空航天机
                       床有限公司   2023-10-27     卖出     -21,000       0
                       总会计师

注:吴祥文股票交易期间未在上市公司任职。2022 年 12 月 12 日至今,吴祥文任交易对方
    之一通用技术集团机床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12 月 28 日至今任上市公司监事。

        针对上述股票买卖行为,该等人员作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1、王向东

        针对前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事宜,王向东出具书面声明和承诺如下:

        “1、本人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沈阳
机床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正常的证券投资行为,
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任何关联。

        2、本人于自查期间买入或卖出上市公司股票均不存在知晓或利用任何上市
公司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况。

        3、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存在泄
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利用本次交
易的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4、本人及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在自查期间,除股票交易自查报告中已披
露的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的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买卖沈阳机床或利用他人股票账
户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的情况。

        5、如果本人在上述期间买进或卖出所持沈阳机床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股票交易所得收益全
部上交沈阳机床。

        6、本人保证上述声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愿意就其真实性、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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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刘春时、史安娜

     针对前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事宜,刘春时出具书面声明和承诺如下:

     “1、史安娜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沈阳机床股
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正常的证券投资行为,与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无任何关联。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
规定履行保密义务,未向史安娜透漏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本人亦未以
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史安娜作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指示。

     2、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存在泄
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利用本次交易
的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3、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在自查期
间,除股票交易自查报告中已披露的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的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买
卖沈阳机床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的情况。

     4、如果史安娜在上述期间买进或卖出所持沈阳机床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本人将督促史安娜就上述股票交易所得
收益全部上交沈阳机床。

     5、本人保证上述声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愿意就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针对前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事宜,史安娜出具书面声明和承诺如下:

     “1、本人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沈阳机床股票
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正常的证券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无任何关联。本人在交易沈阳机床股票时未获知任何本次重组的内幕信
息,本人直系亲属刘春时未向本人透漏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信息,亦未以明示或
暗示的方式向本人作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指示。

     2、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存在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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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利用本次交易
的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3、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在自查期
间,除股票交易自查报告中已披露的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的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买
卖沈阳机床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的情况。

     4、如果本人在上述期间买进或卖出所持沈阳机床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股票交易所得收益全部上交
沈阳机床。

     5、本人保证上述声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愿意就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3、武云鹏、赵晔

     针对前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事宜,武云鹏出具书面声明和承诺如下:

     “1、赵晔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沈阳机床股票
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正常的证券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无任何关联。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
定履行保密义务,未向赵晔透漏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本人亦未以明示
或暗示的方式向赵晔作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指示。

     2、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存在泄
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利用本次交易
的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3、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在自查期
间,除股票交易自查报告中已披露的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的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买
卖沈阳机床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的情况。

     4、如果赵晔在上述期间买进或卖出所持沈阳机床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本人将督促赵晔就上述股票交易所得收益全
部上交沈阳机床。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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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本人保证上述声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愿意就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针对前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事宜,赵晔出具书面声明和承诺如下:

     “1、本人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沈阳机床股票
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正常的证券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无任何关联。本人在交易沈阳机床股票时未获知任何本次重组的内幕信
息,本人直系亲属武云鹏未向本人透漏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信息,亦未以明示或
暗示的方式向本人作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指示。

     2、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存在泄
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利用本次交易
的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3、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在自查期
间,除股票交易自查报告中已披露的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的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买
卖沈阳机床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的情况。

     4、如果本人在上述期间买进或卖出所持沈阳机床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股票交易所得收益全部上交
沈阳机床。

     5、本人保证上述声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愿意就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4、高长才、孙秋菊

     针对前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事宜,高长才出具书面声明和承诺如下:

     “1、孙秋菊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沈阳机床股
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正常的证券投资行为,与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无任何关联。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
规定履行保密义务,未向孙秋菊透漏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本人亦未以
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孙秋菊作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指示。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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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存在泄
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利用本次交易
的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3、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在自查期
间,除股票交易自查报告中已披露的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的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买
卖沈阳机床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的情况。

     4、如果孙秋菊在上述期间买进或卖出所持沈阳机床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本人将督促孙秋菊就上述股票交易所得
收益全部上交沈阳机床。

     5、本人保证上述声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愿意就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针对前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事宜,孙秋菊出具书面声明和承诺如下:

     “1、本人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沈阳机床股票
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正常的证券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无任何关联。本人在交易沈阳机床股票时未获知任何本次重组的内幕信
息,本人直系亲属高长才未向本人透漏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信息,亦未以明示或
暗示的方式向本人作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指示。

     2、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存在泄
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利用本次交易
的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3、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在自查期
间,除股票交易自查报告中已披露的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的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买
卖沈阳机床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的情况。

     4、如果本人在上述期间买进或卖出所持沈阳机床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股票交易所得收益全部上交
沈阳机床。

     5、本人保证上述声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愿意就其真实性、准确性、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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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5、李朕

     针对前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事宜,李朕出具书面声明和承诺如下:

     “1、本人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沈阳
机床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正常的证券投资行为,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任何关联。

     2、本人于自查期间买入或卖出上市公司股票均不存在知晓或利用任何上市
公司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况。

     3、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存在泄
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利用本次交易
的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4、本人及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在自查期间,除股票交易自查报告中已披
露的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的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买卖沈阳机床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
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的情况。

     5、如果本人在上述期间买进或卖出所持沈阳机床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股票交易所得收益全部上交
沈阳机床。

     6、本人保证上述声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愿意就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6、吴彬

     针对前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事宜,吴彬出具书面声明和承诺如下:

     “1、本人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沈阳
机床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正常的证券投资行为,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任何关联。

     2、本人于自查期间买入或卖出上市公司股票均不存在知晓或利用任何上市
公司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况。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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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存在泄
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利用本次交易
的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4、本人及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在自查期间,除股票交易自查报告中已披
露的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的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买卖沈阳机床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
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的情况。

     5、如果本人在上述期间买进或卖出所持沈阳机床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股票交易所得收益全部上交
沈阳机床。

     6、本人保证上述声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愿意就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7、侯学军、杨小红

     针对前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事宜,侯学军出具书面声明和承诺如下:

     “1、杨小红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沈阳机床股
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正常的证券投资行为,与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无任何关联。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
规定履行保密义务,未向杨小红透漏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本人亦未以
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杨小红作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指示。

     2、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存在泄
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利用本次交易
的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3、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在自查期
间,除股票交易自查报告中已披露的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的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买
卖沈阳机床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的情况。

     4、如果杨小红在上述期间买进或卖出所持沈阳机床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本人将督促杨小红就上述股票交易所得
收益全部上交沈阳机床。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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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本人保证上述声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愿意就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针对前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事宜,杨小红出具书面声明和承诺如下:

     “1、本人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沈阳机床股票
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正常的证券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无任何关联。本人在交易沈阳机床股票时未获知任何本次重组的内幕信
息,本人直系亲属侯学军未向本人透漏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信息,亦未以明示或
暗示的方式向本人作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指示。

     2、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存在泄
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利用本次交易
的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3、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在自查期
间,除股票交易自查报告中已披露的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的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买
卖沈阳机床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的情况。

     4、如果本人在上述期间买进或卖出所持沈阳机床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股票交易所得收益全部上交
沈阳机床。

     5、本人保证上述声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愿意就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8、吴祥文、贝洪霞

     针对前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事宜,吴祥文出具书面声明和承诺如下:

     “1、本人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沈阳
机床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正常的证券投资行为,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任何关联。

     2、本人于自查期间买入或卖出上市公司股票均不存在知晓或利用任何上市
公司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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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人配偶贝洪霞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沈阳
机床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正常的证券投资行为,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任何关联。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法律
文件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未向贝洪霞透漏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信息,本人亦未
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贝洪霞作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指示。

     4、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存在泄
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利用本次交易
的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5、本人及贝洪霞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在自查期间,除股票交易自
查报告中已披露的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的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买卖沈阳机床或利用
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的情况。

     6、如果本人及贝洪霞在上述期间买进或卖出所持沈阳机床股票的行为违反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股票交易所得收
益全部上交沈阳机床,并督促贝洪霞将就上述股票交易所得收益全部上交沈阳机
床。

     7、本人保证上述声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愿意就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针对前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事宜,贝洪霞出具书面声明和承诺如下:

     “1、本人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沈阳机床股票
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正常的证券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无任何关联。本人在交易沈阳机床股票时未获知任何本次重组的内幕信
息,本人直系亲属吴祥文未向本人透漏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信息,亦未以明示或
暗示的方式向本人作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指示。

     2、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存在泄
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利用本次交易
的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3、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在自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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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除股票交易自查报告中已披露的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的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买
卖沈阳机床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的情况。

     4、如果本人在上述期间买进或卖出所持沈阳机床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股票交易所得收益全部上交
沈阳机床。

     5、本人保证上述声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愿意就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9、金明刚

     针对前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事宜,金明刚出具书面声明和承诺如下:

     “1、本人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沈阳
机床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正常的证券投资行为,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任何关联。

     2、本人于自查期间买入或卖出上市公司股票均不存在知晓或利用任何上市
公司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况。

     3、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存在泄
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利用本次交易
的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4、本人及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在自查期间,除股票交易自查报告中已披
露的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的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买卖沈阳机床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
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的情况。

     5、如果本人在上述期间买进或卖出所持沈阳机床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股票交易所得收益全部上交
沈阳机床。

     6、本人保证上述声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愿意就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0、康裕陆、邱子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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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前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事宜,康裕陆出具书面声明和承诺如下:

     “1、邱子露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沈阳机床股
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正常的证券投资行为,与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无任何关联。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
规定履行保密义务,未向邱子露透漏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本人亦未以
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邱子露作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指示。

     2、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存在泄
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利用本次交易
的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3、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在自查期
间,除股票交易自查报告中已披露的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的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买
卖沈阳机床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的情况。

     4、如果邱子露在上述期间买进或卖出所持沈阳机床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本人将督促邱子露就上述股票交易所得
收益全部上交沈阳机床。

     5、本人保证上述声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愿意就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针对前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事宜,邱子露出具书面声明和承诺如下:

     “1、本人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沈阳机床股票
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正常的证券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无任何关联。本人在交易沈阳机床股票时未获知任何本次重组的内幕信
息,本人直系亲属康裕陆未向本人透漏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信息,亦未以明示或
暗示的方式向本人作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指示。

     2、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存在泄
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利用本次交易
的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3、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在自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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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除股票交易自查报告中已披露的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的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买
卖沈阳机床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的情况。

     4、如果本人在上述期间买进或卖出所持沈阳机床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股票交易所得收益全部上交
沈阳机床。

     5、本人保证上述声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愿意就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1、栾宏伟、谭娇

     针对前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事宜,栾宏伟出具书面声明和承诺如下:

     “1、本人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沈阳
机床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正常的证券投资行为,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任何关联。

     2、本人于自查期间买入或卖出上市公司股票均不存在知晓或利用任何上市
公司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况。

     3、本人配偶谭娇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沈阳机
床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正常的证券投资行为,与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无任何关联。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
件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未向谭娇透漏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信息,本人亦未以明
示或暗示的方式向谭娇作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指示。

     4、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存在泄
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利用本次交易
的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5、本人及谭娇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在自查期间,除股票交易自查
报告中已披露的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的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买卖沈阳机床或利用他
人股票账户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的情况。

     6、如果本人及谭娇在上述期间买进或卖出所持沈阳机床股票的行为违反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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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股票交易所得收益
全部上交沈阳机床,并督促谭娇将就上述股票交易所得收益全部上交沈阳机床。

     7、本人保证上述声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愿意就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针对前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事宜,谭娇出具书面声明和承诺如下:

     “1、本人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沈阳机床股票
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正常的证券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无任何关联。本人在交易沈阳机床股票时未获知任何本次重组的内幕信
息,本人直系亲属栾宏伟未向本人透漏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信息,亦未以明示或
暗示的方式向本人作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指示。

     2、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存在泄
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利用本次交易
的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3、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在自查期
间,除股票交易自查报告中已披露的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的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买
卖沈阳机床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的情况。

     4、如果本人在上述期间买进或卖出所持沈阳机床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股票交易所得收益全部上交
沈阳机床。

     5、本人保证上述声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愿意就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2、牛金龙、马万秋

     针对前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事宜,牛金龙出具书面声明和承诺如下:

     “1、马万秋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沈阳机床股
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正常的证券投资行为,与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无任何关联。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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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履行保密义务,未向马万秋透漏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本人亦未以
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马万秋作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指示。

     2、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存在泄
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利用本次交易
的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3、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在自查期
间,除股票交易自查报告中已披露的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的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买
卖沈阳机床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的情况。

     4、如果马万秋在上述期间买进或卖出所持沈阳机床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本人将督促马万秋就上述股票交易所得
收益全部上交沈阳机床。

     5、本人保证上述声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愿意就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针对前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事宜,马万秋出具书面声明和承诺如下:

     “1、本人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沈阳机床股票
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正常的证券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无任何关联。本人在交易沈阳机床股票时未获知任何本次重组的内幕信
息,本人直系亲属牛金龙未向本人透漏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信息,亦未以明示或
暗示的方式向本人作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指示。

     2、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存在泄
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利用本次交易
的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3、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在自查期
间,除股票交易自查报告中已披露的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的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买
卖沈阳机床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的情况。

     4、如果本人在上述期间买进或卖出所持沈阳机床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股票交易所得收益全部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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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

     5、本人保证上述声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愿意就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3、李井敏

     针对前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事宜,李井敏出具书面声明和承诺如下:

     “1、本人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沈阳
机床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正常的证券投资行为,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任何关联。

     2、本人于自查期间买入或卖出上市公司股票均不存在知晓或利用任何上市
公司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况。

     3、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存在泄
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利用本次交易
的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4、本人及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在自查期间,除股票交易自查报告中已披
露的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的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买卖沈阳机床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
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的情况。

     5、如果本人在上述期间买进或卖出所持沈阳机床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股票交易所得收益全部上交
沈阳机床。

     6、本人保证上述声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愿意就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 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及说明

     根据相关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
期间内上述纳入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的机构买卖沈阳机床股票的
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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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
顾问,在自查期间存在沈阳机床股票的交易行为,具体如下:

                                                                        自查期末持股数
         账户性质         累计买入(股)          累计卖出(股)
                                                                           (股)

    自营业务股票账户            10,236,061              10,078,586             157,475

      信用融券专户                            0                    0                 0

  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              35,700                     35,700                -

     针对上述股票买卖行为,根据中信证券出具的自查报告,其作出如下书面声
明与承诺:

     “中信证券建立了《信息隔离墙制度》《未公开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制
度并切实执行,中信证券投资银行、自营、资产管理等业务之间,在部门/机构设
置、人员、资金、账户等方面独立运作、分开管理,办公场所相互隔离,能够实
现内幕信息和其他未公开信息在中信证券相互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间的有效隔
离,控制上述信息的不当流转和使用,防范内幕交易的发生,避免中信证券与客
户之间、客户与客户之间以及员工与中信证券、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相关股票
买卖行为属于正常业务活动,与本投行项目不存在直接关系,中信证券不存在公
开或泄露相关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为其他经判断需要确
认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机构,在自查期间存在沈阳机床股票的交易行为,具体
如下:

         账户名称         累计买入(股)          累计卖出(股)        结余股数(股)

 衍生品业务自营性质账户     12,193,140              11,886,383             306,757

    资管业务管理账户          265,100                 17,200               247,900

     针对上述股票买卖行为,根据中金公司出具的自查报告,其作出如下书面声

                                         22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核查意见



明与承诺:

     “本单位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单位将严格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以直接和
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沈阳机床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或者建议他人买卖沈阳机床股
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三、    核查意见

     基于上述,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
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相关机构及
自然人出具的自查报告、相关自然人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并结合本所经办律师对
相关人员的访谈,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在相关人员及机构出具的自查报告、声
明与承诺等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有关承诺措施得到履行的前提下,该等内
幕信息知情人在核查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相关中国法律所禁止的内幕交易行为,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
法律障碍。

     本专项核查意见正本一式叁份。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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