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2024-09-28
证券代码: 000410 证券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24-56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203号文核准,公司
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0,710,659股,每
股发行价人民币3.94元,募集资金总额1,499,999,996.46元,扣除本
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0,953,213.89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1,489,046,782.57元,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
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41833号),2022年10月12日公
司实际入账募集资金金额1,491,999,996.46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
含税额8,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重新制定了《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22年第九届第二
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已经本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通过。公司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进
行专户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规定审批,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沈阳铁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保荐人及商业银行能够按照《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设情况如下:
序 开户银行 账户名 银行账号 专户用途 账户状态
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沈阳机床股
1 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 份有限公司 21050140000800003826 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注销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公司在2024年8月30日披露的《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
年度报告》及《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向部分,披露拟将募集资金余额1,016.25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公司前期已将节余资金1,016.25元(利息收入)转入公司结
算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
使用完毕。为便于账户管理,公司对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相关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
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审议程序,其使
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本次注销募集
资金专户可豁免提交董事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9月26日,公司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
(利息收入)0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注销前余额
号 (元)
1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21050140000800003826 0
公司 公司沈阳铁西支行
公司已于2024年9月26日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前
期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已转入公司结算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