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11-30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24-65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
同所”)。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审众环”)。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鉴于原聘任的中审众环已连续 2 年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审计服务合同已到期,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要,公司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致同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
4、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
在异议。
5、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
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
人 225 名,注册会计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3.业务信息
致同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22.0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02 亿元。2023 年年报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55
亿元;2023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3 家,审计收费 3,529.17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7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815.09 万元。
5.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因执业行为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
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盖大江,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邹洪雨,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
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本所执
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3)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付俊惠,2012 年成为注册
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本
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
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
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
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
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致同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
则确定。2024 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 105 万元,较上年增加 3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5 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中审众环已连续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度为
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受聘期间,中审
众环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以其专业的服务和
丰富的经验,按时为公司出具了各项审计报告,保证了公司
审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会对中审众环提供的审
计服务表示感谢和敬意。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
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原聘任的中审众环已连续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审计服务合同已到期,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
作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致同所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中审众环进行了充
分沟通,中审众环对变更事宜表示理解和支持,并确认无异
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
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公司拟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所在执业过程中,
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
则》等执业规范,具备相应的经验和能力,满足为公司提供
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条件和要求,能够胜任公司
审计工作。同意聘请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
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所为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
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