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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阿阿胶: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10-23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4-57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时间 为2024年11月8 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或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
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1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
                  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1.00                                                                       应选人数(2)人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申劲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王小跃女士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2.00                                                                       应选人数(3)人
                              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2.01                选举周娇女士为公司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2.02              选举王宏杰女士为公司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2.03                选举章瑾女士为公司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2.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各 提 案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涉及选举非独立董事(2人)、非职工监事(3人)事项,需采用
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量乘以每个提案组下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

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
的选举票数。
    上述全部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11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登记地点: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访客中
心C区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
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

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
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出席现场会
议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6)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 山 东省 东 阿 县阿 胶 街 78 号 东阿阿胶 股 份有 限 公 司 董事会办公 室
    联 系 人:高振丰、逯华欣
    联系电话:0531-88800423
    传真电话:0531-88800423
    电子邮箱:deejdb@dongeejiao.com
    邮     编:252201
    (7)会议费用:参会者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 通过 深交 所交易 系统 和互 联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423”,投票简称为“阿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

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

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

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

举票数在 3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

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定时间

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

提案                                                                        备注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

            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1.00                                                                   应选人数(2)人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申劲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王小跃女士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2.00                                                                   应选人数(3)人
                           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2.01              选举周娇女士为公司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2.02             选举王宏杰女士为公司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2.03              选举章瑾女士为公司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注意事项:

       1.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本授权委托书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 17:00 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

 件形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方为有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