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 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的规定,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 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冯建军、赵宪武、马召霞、唐健雄、孙春玉的 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 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