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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天酒店: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马召霞)2024-04-10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马召霞)

   本人作为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酒店”或“公司”)的
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谨遵诚信、忠实、
勤勉的原则,恪守独立董事履职规范,谨慎、独立、客观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及
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6 次,应出席 6 次,实际出席 6 次;召开 3 次股
东大会,应出席 3 次,实际出席 3 次。
    二、发表意见情况
    2023 年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任期内本人对各项
议案均投赞成票。
    2023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并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情况如下:
    1.2023 年 4 月 26 日,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申请融资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3 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兴湘集团申请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申请融资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关于公司向兴湘集团申请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发表了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专项意见及关
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2.2023 年 8 月 25 日,在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2023 年 9 月 19 日,在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上,对《关
于公司拟与控股股东所属湖南湘投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湖南阳光酒店管
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托管协议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拟与控股
股东所属湖南湘投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湖南阳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部分
股权托管协议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4.2023 年 11 月 3 日,在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上,对《关
于拟转让娄底华天部分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独立
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实地调研情况
    2023 年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组织赴北京世纪华天酒店调研考察。本人积极
参加公司召开的季度、半年度的经营分析会,并充分利用每次召开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的机会,通过深入实地考察,与相关人员沟通和查阅有关资料,及时了解公
司日常经营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做的其他工作
    1.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通过了解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和报纸相关内
容,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保证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业务经营、内部风险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状
况等相关事项,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
并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参加培训的情况
    本年度本人通过自学多期深交所编印的《上市公司参考》和公司编制的信息
简报和相关政策文件解读资料。
    六、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公司总体上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要求,建立起了符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状况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治理结构,
公司运作规范,内部制度健全。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4.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
    八、自查结论
    本人与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
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包括华天酒店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
数量未超过 3 家。
    2024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
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
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
力和领导水平,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保证
独立董事的独立和公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独立董事:马召霞
                                                          2024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