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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路桥: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4年付息公告2024-10-29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4-110
债券代码:148109              债券简称:22 山路 02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024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名称: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债券代码:148109.SZ

    债券简称:22 山路 02

    债权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30 日

    债券付息日:2024 年 10 月 31 日

    债券除息日:2024 年 10 月 31 日

    凡在 2024 年 10 月 30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
发的利息;2024 年 10 月 30 日(含)前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
的利息。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发行的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将期满 2 年。根据《山东高速
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
集说明书》等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本期
债券将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支付 2023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期间
(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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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简称:22 山路 02。

   3、债券代码:148109.SZ。

   4、发行总额:人民币 5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7、债券利率: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
保持不变;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
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
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2 年 10 月 31 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23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10 月 31 日。
如投资者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5 年
每年的 10 月 31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7 年 10 月 31 日。若投资者于第 3 年
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 年 10 月 31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
不另计利息)。

   11、担保情况:无担保。

   12、信用级别: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7 日出具的《山东


                                    2
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跟踪评级报告》,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3、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14、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 本期债券的本年度付息方案

    “22 山路 02”本年度票面利率为 2.90%,每张“22 山路 02”(面值 100 元)
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9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
每张派发利息为 2.32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
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 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30 日

   2、除息日:2024 年 10 月 31 日

   3、付息日:2024 年 10 月 31 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4 年 10 月 31 日

   5、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2.90%

四、 本期债券的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的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
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2 山路 02”
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 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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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
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
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
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
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 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境外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
实施条例以及《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以及 2021 年 10 月 27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
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该实施期限由 2021 年 11 月 6
日延长至“十四五”末,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
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
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 咨询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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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发行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14677 号

联系人:孙鑫

联系电话:0531-68906107

邮政编码:250014

2、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人:赵宇驰、朱雅各、李浩宇、彭雨竹、李依亭

联系电话:010-60837490

传真:010-60833504

邮政编码:100026

3、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 层

联系人:赖兴文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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