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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虹美菱: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2-12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4-067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定刚先生主持,董事钟明先生、赵其林先生、易素琴
女士、程平先生、方炜先生、牟文女士、洪远嘉先生、程文龙先生以通讯表决方
式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1)关于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包括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5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将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不包括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购买商品及原材料、销售
商品、接受劳务服务、采购设备、租赁等交易金额总计不超过 406,000 万元(不
含税)。

    关联董事吴定刚先生、钟明先生、赵其林先生、易素琴女士、程平先生审议
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包括长虹

                                     1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5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将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不包括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购买或销售商品;采购或销
售注塑件、包装箱、门壳、钢板、家电等产品;采购或销售设备、维备件、模具
等;接受或提供劳务;购买或提供燃料及动力;租赁或承租、融资租赁、商业保
理及融单等业务;采购软件服务;外包国内产成品物流业务;外包国内产品售后
服务等交易金额总计不超过 2,130,600 万元(不含税)。

    关联董事吴定刚先生、钟明先生、赵其林先生、易素琴女士、程平先生审议
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预计与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日常关联
交易

    2025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将与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发生采购冰箱(柜)压缩机、销售商品、接受或提供服务等交易金额总
计不超过 80,220 万元(不含税)。

    关联董事吴定刚先生、钟明先生、赵其林先生、易素琴女士、程平先生审议
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以市场价格为基准,办理与各关联方签署单项业务合同
等事宜。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
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尚需提交
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根据公司 2023 年 11 月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财务
公司”)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2025 年,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长虹财务
公司发生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为:每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的最高
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每日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的最高未偿还贷款本息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长虹财务公
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授信额度不超过 56 亿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财

                                    2
              务公司办理票据开立业务的余额上限不超过 30 亿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
              财务公司办理票据贴现业务的余额上限不超过 30 亿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
              虹财务公司办理保函业务的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在长虹财务公司办理其他中间服务的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

                  关联董事吴定刚先生、钟明先生、赵其林先生、易素琴女士、程平先生审议
              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
              的关联交易金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公
              告》。

                   3.审议通过《关于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确定 2025 年度公司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的议案》

                  为支持各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
              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谨慎研究,同意 2025 年度公司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
              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
              全资子公司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对其控股孙公司提供一定的担保额度,对于在
              本年内进行续保的额度和本年度续保之外增加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一年,具
              体明细如下:

                                                         2025 年拟授权担保
                                                                                              被担保方最近
                          截至 2024 年 12   本次新增担   额度占上市公司最      担保方持股
                                                                                              一期资产负债 是 否 关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月 11 日担保余    保额度(万   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比例(含直接
                                                                                              率(截至 2024 联担保
                          额(万元)        元)         (截至 2024 年 9 月   及间接)
                                                                                              年 9 月 30 日)
                                                         30 日)

           四川长虹空调
                               60,000.00     61,800.00               10.22%         100.00%         75.81%    否
长虹美菱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   江西美菱电器
                                    0.00     10,000.00                1.65%         100.00%         61.17%    否
  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美菱集团             0.00     70,000.00               11.58%         100.00%        129.20%    否
                                                         3
            控股有限公司
            合肥长虹美菱
            生活电器有限        23,000.00    20,000.00              3.31%   70.00%       75.79%      否
            公司
            合肥长虹实业
                                       —    40,000.00              6.61%   100.00%          4.00%   否
            有限公司
中科美菱    安徽拓兴科技
                                 1,400.00     3,000.00              0.50%   100.00%      42.06%      否
低温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    安徽菱安医疗
                                 1,000.00     5,000.00              0.83%   100.00%      20.90%      否
  公司      器械有限公司
四川长虹    宏源地能热泵
空调有限    科技(中山)               —    56,500.00              9.34%   85.00%       90.00%      否
  公司      有限公司
           合计                 85,400.00   266,300.00          44.04%      -           -            -

                      说明:

                      1.上述子公司中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江西美菱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合肥
                  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合肥长虹实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100%
                  的全资子公司;合肥长虹美菱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拓兴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徽菱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美菱低
                  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宏源地能热泵科技(中山)有限公司为本公
                  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其中对于前期本公司或控股
                  子公司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为相关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在担保
                  期限届满后,本公司或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在上述本次新增担保核
                  定的额度内为该下属子公司提供续保。另外,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向下属控股
                  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同时,下属各子公司(被担保方)须以归属于全体股东
                  的同等额度的有效资产向本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方)本次担保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本次担保单笔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且本次对外担
                  保的部分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本次担保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对
                  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不包括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不

                                                         4
超过 63.5 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投资产品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利用自有
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5.5 亿元人
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分行申请 5.5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国内信用
证、国际信用证、押汇等,采用信用担保方式。

    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庞海涛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
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五)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5 年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确定 2025 年度公
司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
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共 4 项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