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 工:柳工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未签章)2024-04-27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
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总部大楼 6E 会议室(现场+通讯)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通过邮件送达给全体独立董事,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4 人,
实到独立董事 4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关于符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
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等实际情况均符合公司《2023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行权条件,本次预留股份授予条件已达成。
本次预留股份授予名单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情形,其作为本次预留股份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
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
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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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预留股份授予日、激励对象均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获授预留股份授予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4 年 4 月 25 日为授予日,向
符合条件的 147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8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0.46 元/股。本次授予
完成后,预留股票期权剩余的 262 万份不再进行授予并将失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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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的签字页。)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嘉明 陈雪萍 邓腾江 黄志敏
2024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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