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电力A: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2024-08-31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 A、粤电力 B 公告编号:2024-47
公司债券代码:149418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2
公司债券代码:149711 公司债券简称:21 粤电 03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
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监事会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9 日
召开地点:广州市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3、监事会出席情况
会议应到监事 6 名(其中独立监事 2 名),实到监事 6 名(其中独立监事 2 名)。
杨海监事会主席、许昂监事、施燕监事、黎清监事、沙奇林独立监事、马晓茜独立
监事亲自出席了会议。
4、会议主持人为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海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部门部长列席
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 6 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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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 6 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 6 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和发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的议案》
本议案经 6 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第十一届监事会非独立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推荐杨海、施燕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独立监事候选人(简介附后)。
上述非独立监事候选人杨海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施燕为超康投资
有限公司推荐。上述公司均为我公司股东。
本议案经 6 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第十一届监事会独立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推荐沙奇林、马晓茜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独立监事候选人(简介附后)。
本议案经 6 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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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介
杨海先生,1974 年 5 月出生。中山大学经济学学士,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
士,经济师。现任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党支部副书记、副总经理(主持
部门日常管理工作),兼任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曾任广东省梅州
市财政局财务总监办公室主任、广东省审计厅财政金融审计处主任科员、副处长、
三级调研员。
杨海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与之存在关联关系。
杨海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
施燕女士,1977 年 12 月出生,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中山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高级会计师。现任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兼任广东电力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成本核算分部专责、主任专
责、综合分部经理。
施燕女士为本公司股东超康投资有限公司推荐,超康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
股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施燕女士与之存在关联关系。施燕
女士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杨海先生、施燕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
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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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监事候选人简介
沙奇林先生,1960 年 10 月出生,一级律师,武汉工学院硕士。现任广东广悦
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外部董事入库专家;司法部“全国
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成员、广东省涉外领军人才库成员;海南国际仲裁院、肇庆仲
裁委和茂名仲裁委仲裁员;广东省律师协会跨境投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兼任广
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等职务。曾任广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
(金融财政组),武汉工学院(现武汉理工大学)副教授,中国寰岛集团公司投资与
发展部负责人、集团副总工程师、境外上市领导小组综合组长。
马晓茜先生,1964 年 3 月出生。现任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教授,工程热物理
专业博士。兼任广州市能源学会理事长,广东省节能工程技术创新促进会理事长,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电力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等职务。曾任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系主任、副院长,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广东
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沙奇林先生、马晓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无关联关
系,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
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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