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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皖能电力:24-47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8-22  

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4-47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
 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
就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经公司 2024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决议,决
定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0 日下午 14:5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0 上午 9:15—下午 15:00。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3 日。

    (七)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9
月 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 76 号能源大厦 3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调整中期票据发行期限的议案                  √

    (二)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或事项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2024 年 8 月 22 日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ltp.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1.第一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第二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
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出席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
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
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
或传真方式须在 2024 年 9 月 7 日 17:00 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
寄至: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成都路 2528 号云谷金融城 B01 栋 2720 室,邮政编码 230041,
信函请注明“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9 月 4 日-9 月 7 日(工作日的上午 9:00~11:30 和下午
14:30~17:00)。

    (三)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成都路 2528 号云谷金融城 B01 栋 2720 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宇航

    联系电话:0551-62225811

    联系传真:0551-62225800

    联系邮箱:wuyuhang@wenergy.com.cn
    联系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成都路 2528 号云谷金融城 B01 栋 2720 室

    邮政编码:23004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
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2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543”,投票简称为“皖能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1.第一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第二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10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
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议案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修订《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章
  1.00                 程》的议案                        √



  2.00      关于调整中期票据发行期限的议案               √


    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