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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浦钛业:关于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5-23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4-050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担保人: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

钛白”);

    2、被担保人:徐州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徐州钛

白”),金浦钛业持有其 20%股权,南京钛白持有其 80%股权;

    3、南京钛白为徐州钛白向南京钛白控股子公司安徽金浦新能源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新能源”)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

保,担保金额为全部借款本金 9500 万元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

手续费等。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因实际运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于近日召开股东会,

经审议表决,同意南京钛白为其控股子公司为徐州钛白向南京钛白控

股子公司金浦新能源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担保金额为全部借款本
金 9500 万元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手续费等,担保期间以实际

签署的质押合同为准。自南京钛白股东会批准后一年内有效。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已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徐州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时间:2010年11月1日

    3、注册资本:6250万元

    4、法定代表人:郎辉

    5、注册地址:江苏徐州工业园区天永路99号

    6、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及原料:硫酸法钛白粉及其综合利用化

工类产品、黄石膏、硫酸、硫酸亚铁产品生产、销售;热食类食品制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徐州钛白20%的股权,公司全

资子公司南京钛白持有徐州钛白80%的股权。公司与徐州钛白关系结

构图如下:
    8、贷款用途:用于徐州钛白的日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

    9、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28,163,689.40               1,306,054,829.16
     负债总额                        494,688,789.63                 569,227,307.9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58,000,000.00                 169,74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479,543,922.93                 553,766,127.69
    净资产总额                       733,474,899.77                 736,827,521.19
     营业收入                        278,213,498.25               1,065,337,827.18
     利润总额                         -6,486,732.16                 -51,898,819.31
     净利润                           -4,204,432.10                 -42,999,841.59

    10、徐州钛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质权人):安徽金浦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出质人):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为有效保证徐州钛白按照《资金借款及担保协议》之约定向甲方

还本付息,乙方将持有徐州钛白 3125 万元注册资本的股权,即 50.00%

的股权(下称“标的股权”),为《资金借款及担保协议》项下徐州

钛白的还本付息义务提供质押担保。

    第一条质押财产

    1.1 出质人以其具有所有权及处分权的标的股权,为《资金借款
及担保协议》项下乙方应履行的还本付息义务提供担保。

    第二条担保范围

    2.1 出质人质押担保范围:徐州钛白根据《资金借款及担保协议》

约定对甲方负有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借款本金 9500 万元、

利息、违约金、赔偿金、手续费、保险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

而发生的费用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与质押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第三条股权质押登记

    3.1 双方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5 个自然日内,持本合同及相

关资料到相应的登记管理部门办妥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相关事项,

按登记部门的规定办理。

    3.2 出质人应在登记手续办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他项权利

证明交质权人。如涉及相关手续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四、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4.6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89.95%。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6,891 万元

(含上述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

资产的 34.93%。除此之外,公司无任何其他担保事项,也无任何逾

期担保。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