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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茵体育: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9-19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4-058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8 日(星期二)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 年 10 月 8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4 年 10 月 8 日 9:15 至
10 月 8 日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23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公司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9 月 2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



                                         -1-
附件 2)。
    根据 2019 年 3 月 11 日成都体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莱茵达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达集团”)签署的《关于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
转让协议》,莱茵达集团承诺自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无条件放弃其持有的公司
64,461,19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所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
该等股份的表决权。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3 月 14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
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
012)、《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 399 号天府新谷 10 栋 5 楼 506 号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南京银行杭州分行申请综合
    1.00                                                               √
             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
关公告。
    3、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中小


                                       -2-
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投票情况单独作出统计。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
话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
人出席的,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
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持上述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5、登记时间:2024 年 9 月 26 日(星期四)9:30-11:30,13:30-16:00。
    6、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 399 号天府新谷 10 栋 5 楼 506 号
公司会议室。
    7、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玮、宋玲珑
    联系电话:028-86026033,联系传真:028-86026033,电子邮箱:lyzy000558@126.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 399 号天府新谷 10 栋 5 楼 506 号莱
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610041
    8、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预期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3-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八日




-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58”,投票简称为“莱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
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0 月 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8 日 9:15-2024 年 10 月 8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
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 2024 年 10 月 8 日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代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备注               表决结果

 提案编                                               该列打
                         提案名称
 码                                                   勾的栏        同     反       弃
                                                      目可以        意     对       权
                                                        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100                                                   √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南京
  1.00    银行杭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                  √
          担保的议案》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
  2.00                                                  √
          所的议案》
          注:
          1、上述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等选项
          下的“□”打“√”表示选择;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的提案,股东需填
          写选举票数。
          2、委托人未做任何投票指示的,视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委托书可自行打印,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
          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