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韶能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 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股东及第十届董事会提名的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 任职资格,提名的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提名。 二、董事津贴独立意见 公司给予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的津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有关津贴议 案的内容。 独立董事:苏运法、杨向宇、周楷唐 2024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