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000601 编号:2024-048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 权激励,其中拟用于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比例不低于 1.5%, 不超过 3%,即注销股份数量不低于 1,620.83 万股,不超过 3,241.66 万股;拟用于股权激励的比例不超过 1.5%,即不超过 1,620.83 万股。 二、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9,725 万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 19,450 万元(含)。 三、回购期限:自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四、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00 元/股(含),该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日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现作合理性说明如下:结合近期资本市 场环境及公司股价等情况的变化,为切实推进和实施股份回购, 并基于公司对自身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决定 将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上限定为 6.00 元/股。 1 五、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及专项贷款资金 六、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方案之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 个月也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上述主体后续拟实施相关计划的,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相关风险提示: (一)回购期限内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 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 险; (二)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 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 险; (三)本次回购的部分股份拟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可能 存在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 过或因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未能全部授出,导致已回购 股份无法全部转让的风险。若出现上述情形,存在启动未转让部 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四)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 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 的风险; 公司将在保证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 2 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 司将修订回购方案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 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机实施或终止实施。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项议案经公 司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增 强投资者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为进一步建立、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 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升企业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促 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及专项贷款资金回购 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及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 施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 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 3 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 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 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若公司董事会依法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 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本次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回购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及在未来 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2、本次回购股份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 3.00%,即 3,241.66 万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为准,其中拟用于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比例不低于 1.5%,不超过 3%,即注销股份数量不低于 1,620.83 万股,不超 过 3,241.66 万股;拟用于股权激励的比例不超过 1.5%,即不超 过 1,620.83 万股。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9,725 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 19,450 万元(含本数,按照回购价格上限 6.00 元/股测 算)。在本次回购期内,若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 4 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等指标亦相应调整,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00 元/股,该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日前 3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现作合理性说明如下:结合近期资本 市场环境及公司股价等情况的变化,为切实推进和实施股份回购, 并基于公司对自身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决定 将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上限定为 6.00 元/股。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 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 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筹资金及专项贷款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若回购总股本 3%股份后,仅注销公司总股本 1.5%对应的 股份,用于股权激励的 1.5%对应的股份全部锁定测算,则回购 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注销后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股份 91,617 0.0085 16,299,917 1.5315 无限售条件股份 1,080,460,052 99.9915 1,048,043,452 98.4685 股份总数 1,080,551,669 100 1,064,343,369 100 2、若回购总股本 3%股份后,用于股权激励的 1.5%对应的股 5 份全部未能用于股权激励,导致回购比例 3%对应股份全部被注 销进行测算,则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注销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股份 91,617 0.0085 91,617 0.0087 无限售条件股份 1,080,460,052 99.9915 1,048,043,452 99.9913 股份总数 1,080,551,669 100 1,048,135,069 100 实际股份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及注销完成后披露的回购实 施结果公告为准。 (九)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 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 的分析 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较小,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 1,286,254.46 万元,归属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445,025.91 万 元 , 流 动 资 产 为 181,078.03 万元,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19,450 万元占公司 总资产、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51%、4.37%、10.74%。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本次使 用自筹资金实施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 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及股权激励,有助于提升公司股 票长期投资价值,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 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人员、业务(技术)骨干的积极性,有效 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 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为股东带来持续、稳定的回 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6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此外,本次回购 A 股社会 公众股份规模有限,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 公司地位,股份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的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化。 (十)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 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在回购 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以及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是否 存在减持计划的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经自查,公司持 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也不 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持股 5%以上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 计划,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也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上述 主体后续拟实施相关计划的,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及防范侵 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 1.5%对应的股 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1.5%对应的股份用于后续股权激励。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 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 7 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 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 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 (十二)关于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 股份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涉及股权激励事宜,待公司 研究讨论另行形成方案后,呈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为保证 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 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项,授权内 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 司股东大会决议,并结合市场具体情况,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本 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在回购期内决定具体的回 购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如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政策有新的规定,或 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 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 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 购有关的各项事宜)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项; 3、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4、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办理注销回购股份、减少公司注 8 册资本、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 相应修改、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5、办理相关报批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 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 合约; 6、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如需要);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 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回购期限内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 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 险; (二)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 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 险; (三)本次回购的部分股份拟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可能 存在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 过或因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未能全部授出,导致已回购 股份无法全部转让的风险。若出现上述情形,存在启动未转让部 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四)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 9 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 的风险; 公司将在保证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 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 司将修订回购方案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 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机实施或终止实施。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8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