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发展:董事会决议公告2024-03-26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4-13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以书面
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4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
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 8 名。董事任正、冯东、贺照峰、胡强、申书
龙、龚敏、张腾文、马桦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任正主持,公司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相关内容详见《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
报告》全文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主营业务分析 1、
概述”和“第四节、公司治理”。
会议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
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报告全文及监事会对该报告的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
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
号:2024-16)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成都高新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15)与本公告
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对该报告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该议案,对该
报告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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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52,2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2 元(含
税),共派现 53,546,560.00 元。公司 2023 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7)。
会议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企业会计准
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2024 年经营计划》
该经营计划相关内容详见《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
展的展望”。
会议认为,该经营计划明确了 2024 年工作的总体思路与要点,
公司应积极推进计划的贯彻实施,会议同意该计划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会议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任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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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冯东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同意本次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内容详见与本
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18)。
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
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19)。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会议同意该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0)。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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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按要求提交的 2023 年度的独立性情况进
行了审议和评估,认为公司现任三位独立董事龚敏先生、张腾文女士、
马桦女士,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
其独立性的情况,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中 关 于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性 的 相 关 要 求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议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龚敏先生、张腾文女士、马桦女士
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
估,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以公
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
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
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
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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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
制定了《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
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的《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指引、备忘录和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实际,公司修订了《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
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 据 《中 华 人民 共 和国 公司 法》 《中 华 人民 共 和国 证 券
法 》《 深 圳证 券 交易 所 股票 上 市规 则》 《深 圳 证券 交 易所 上
市 公 司 自 律 监 管 指 引 第 1 号 ——主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 上
市 公 司 投资 者 关系 管 理工 作 指引 》等 法律 、法 规和 规 范性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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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及 《公 司 章程 》的 相 关规 定, 公 司修 订 了《 投资 者 关系 管
理 制 度 》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
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 据 《中 华 人民 共 和国 公司 法》 《中 华 人民 共 和国 证 券
法 》 《 上市 公 司信 息 披露 管 理办 法 》《 上市 公 司治 理 准则 》
《 深 圳 证券 交 易所 股 票上 市 规则 》等 法律 、法 规及 规 范性 文
件 , 以及 《公 司 章程 》 的规 定, 结 合本 公 司实 际 情况 ,公 司
修 订 了《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
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部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根据公司转型发展战略需要,会议同意对公司总部组织架构及职
能职责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七)听取《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会议对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的工作给予肯定。会议强调,公司要
更加充分地发挥独立董事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等方面的积
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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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一)(三)(四)(五)(六)(七)(八)均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议案(七)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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