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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新发展: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4-03-26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4-17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
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
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 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65,937,536.58 元,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818,169,463.72 元,2023 年度母公司的净
利润为 66,991,972.56 元,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3,750,262.09 元,扣

除当年分配的 2022 年度现金红利 8,807,000.00 元及提取 2023 年度法定盈
余公积 6,699,197.26 元 ,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母 公 司未 分 配 利 润 为
65,236,037.39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
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

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
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因此,公司 2023 年度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 65,236,037.39 元。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
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 求,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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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

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52,2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2 元(含税),共派现 53,546,560.00 元。公司 2023 年度不送股,也不
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预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

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
现金分红金额。

    以上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等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

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
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预案
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一)公司 2023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 30%的原因
    公司当前处于战略转型的关键阶段,业务发展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
支持以应对挑战:建筑业务受资金规模制约在行业内规模较小,尚需通

过各种融资渠道补充发展资金;功率半导体业务处于前期投入阶段,芯
未半导体产线建设和电研科技团队组建仍需大量资金注入;正在进行中

的重大资产重组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进行交易,亦可能存
在现金需求。同时,截至 2023 年末,公司有息债务规模 25.14 亿元,其
中一年内需偿还的有息负债金额为 9.42 亿元,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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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司从发展角度需要适当考虑负债水平和股东回报的关系,保证公
司持续健康发展。

    2023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金额(含税)占该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比例低于 30%,但与历史同期相比,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近

5 年来最高值,较 2022 年上涨 508%,且派现总额占母公司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的 82.08%。该分配方案是在综合考量投资者回报和公司正常经
营发展前提下,结合行业特点、发展战略、偿债能力、资金需求等多重

因素后制定,将有助于公司保持财务稳健性和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同时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内在价值,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也更有利

于股东长期投资回报。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日常经营需要,用于补

充营运资金及偿还贷款,降低有息负债规模,提升公司经营质量。
    (三)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
提供便利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
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

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四)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通过扩大业务规模、提升运营效率等增强投资者回报的能力,

并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与投资
者共享发展成果,落实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将《2023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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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
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符合《 公司章程 》《公 司 未 来 三 年

(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
前提下进行股利分配,积极回报投资者,兼顾了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现

时利益。因此,一致同意《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前述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进行股利分配,积极回报投资者,兼

顾了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现时利益。会议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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