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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新发展: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2024-08-16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4-41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一)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详见 2024 年 6 月 29 日刊登

 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的《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37))。

     (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52,2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1.52 元(含税),共派现 53,546,560.00 元。公司 2023 年度不送

 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详见 2024 年 3 月 26 日刊登

 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4-17))。

     (三)自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期间

 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

 调整原则一致。
                                   1
    (五)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按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的方式分配。

    (六)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距离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 公 司 2 0 2 3 年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352,2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2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68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4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2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8 月 22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8 月 2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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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8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

红利将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24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8 月 12 日至登记日:

2024 年 8 月 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 8 号

      咨询联系人: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电话:(028)85130316

      七、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确认文

件;

      (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
(三)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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