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方发展: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轮候冻结及再冻结的公告2024-09-27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24-067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轮候冻结及再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股东北京万方源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源”)累计被冻结股份90,86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
股份数量比例为100%;万方源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32,176,503股,占其所持公司股
份数量比例为35.41%。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万方源持有公司股份90,860,000股,就其中的80,444,000股(占公司最新总股
本的25.83%)与白山市惠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德实业”)签署了表
决权委托协议,因此,惠德实业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白山市江源区财政局成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因涉及诉讼若万方源持有的公司股份90,860,000股被违约处置,则存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风险。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到公司大股东万方源
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冻结、轮候冻结及再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
占其所
股东 股股东及 冻结股份 占公司总
持股份 起始日 到期日 申请人
名称 其一致行 数量 股本比例
比例
动人 (股)
万方 2018 年 10 月 2024 年 9 月 重庆市第一中级
否 25,740,000 28.33% 8.27%
源 10 日 22 日 人民法院
2、本次股份解除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
占其所
股东 股股东及 轮候冻结 占公司总
持股份 起始日 到期日 申请人
名称 其一致行 股份数量 股本比例
比例
动人 (股)
万方 2018 年 11 月 2024 年 9 月 北京市第三中级
否 25,740,000 28.33% 8.27%
源 27 日 22 日 人民法院
二、股东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本次冻结 占其所 是否为限
股东 股股东及 占公司总 原
股份数量 持股份 售股及限 起始日 到期日 申请人
名称 其一致行 股本比例 因
(股) 比例 售类型
动人
轮
候
2024 年 2027 年 北京市第 冻
万方
否 25,740,000 28.33% 8.27% 否 9 月 23 9 月 22 三中级人 结
源
日 日 民法院 转
冻
结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方源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累计被冻结数量 合计占其持股 合计占公司总
名称 (股) 本比例 (股) 数量的比例 股本比例
万方
90,860,000 29.18% 90,860,000 100% 29.18%
源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方源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的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累计被轮候冻结 合计占其持股 合计占公司总
名称 (股) 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的比例 股本比例
万方
90,860,000 29.18% 32,176,503 35.41% 10.33%
源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解除冻结为申请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到期未续封,因此本次
再冻结为申请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为轮候冻结转冻结情况。
2、本次公司大股东部分股票解除冻结、轮候冻结及再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
常经营产生重大直接影响,目前公司经营正常。
3、公司大股东万方源持有的公司股份90,8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18%),
经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裁定,上述股票及孳息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将用于偿
还万方源对九台农商行的欠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上述案件的相关被告方正在二
审上诉中,将于2024年10月8日14时在吉林省高院B区1楼120讯飞超融合法庭二审开
庭审理。
鉴于,万方源分别于2021年8月26日和2021年8月31日与白山市惠德实业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惠德实业”)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之
补充协议》,根据协议,万方源将持有的公司股份80,444,000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
的25.83%)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全部委托惠德实业行使,委托期限内
协议生效之日起五年。就此,惠德实业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白山市江源区财政局
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若万方源持有的公司股份90,860,000股被违约处置,会造成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