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方发展: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债权的完成公告2024-10-09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24-070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债权的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万方嘉
汇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嘉汇”)将前期收购的北京辉创思宇商
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创思宇”)持有的对四川三洲川化机核能设备制造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主债务人”或“三洲川化核能”)的合法债权,出售给方瑾昊,交
易进展如下:
一、交易概述
2023年8月2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万方嘉汇与辉创思宇签订了《债权转让协
议》,万方嘉汇出资6,400万元,购买辉创思宇持有的对三洲川化核能的合法债权,
三洲隆徽实业有限公司、四川三洲特种钢管有限公司、储小晗是该笔债权的保证
人。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
资子公司购买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2023年10月9日,万方嘉汇已按《债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辉创思宇支付
完成了首笔债权转让款4,4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
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债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2023年10月24日,万方嘉汇收到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
发来的《执行裁定书》(2023)京0105执异3794号,执行法院裁定:本院(20 23)京
0105执23902号执行案件中,申请执行人由辉创思宇变更为万方嘉汇。详见公司
于2023年10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债权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截至2023年12月6日,万方嘉汇已向辉创思宇支付完成了全部债权转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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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
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债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2024年6月2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万方嘉汇与方瑾昊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1日、2024年7月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债权的议案》。同
意全资子公司万方嘉汇以6,850万元转让上述债权给方瑾昊。并分三期支付,第一
期:《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并生效后次1工作日内支付30%,即人民币2055万元;
第二期:在收到执行法院出具的变更申请立案回执后次1工作日内付20%,即人
民币1,370万元;同时方瑾昊向以万方嘉汇名义开立双方共同监管的共 管账户汇
入剩余的50%,即人民币3,425万元;第三期:在收到执行法院下达的申请执行人
变更为方瑾昊的执行裁定书后3个工作日内,方瑾昊应无条件配合解除账户共管,
释放余款给万方嘉汇。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2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2024年7月9日,方瑾昊已按《债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万方嘉汇支付完成
了30%债权转让款,即人民币2,055万元,第一期转让款已支付完成。详见公司于
2024年7月10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债权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2024年7月18日,方瑾昊按《债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万方嘉汇支付第二
期20%债权转让款人民币1,370万元及向共管账户汇入50%债权转让款人民币
3,425万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9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
子公司出售债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二、本次交易的相关进展
2024年10月1日,万方嘉汇收到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24)京010 5执异
2834号)。法院裁定:本院(2023)京0105执23902号案件中,申请执行人由吉林万
方嘉汇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方瑾昊。根据裁定结果显示,上述债权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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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执行人已由万方嘉汇变更为方瑾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瑾昊已按《债权转让协议》约定配合万方嘉汇释放共
管资金3,425万元。至此,万方嘉汇出售债权事项已完成。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万方嘉汇预计实现利润约446万元(最终对公司利润的影
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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