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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达股份:关于为实际控制的合伙企业泰达绿色能源提供42,180万元担保的公告2024-11-27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8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实际控制的合伙企业泰达绿色能源提供 42,180 万元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93.8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总额的 165.58%,对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69.27 亿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122.28%,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的合
伙企业天津泰达绿色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达绿色能源”)向中
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申请融资,金额为 42,180 万元,
期限 84 个月,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持有泰达绿色能源财产份额提供质押担
保。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24
年度为泰达绿色能源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46,000 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泰达绿色能
源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0,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 42,180 万元,泰达绿色能源可用担保额
度为 3,82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天津泰达绿色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成立日期:2024 年 06 月 21 日
    3. 注册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 6262 号 202 室(东
疆商秘自贸 10433 号)
    4.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弘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
   5. 注册资本:70,301 万元人民币
   6.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固体废物治理;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
圾处理;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7. 股权结构图

         天津弘启企业管理有限    0.0014%
                 公司


         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   14.2246%
               有限公司
                                                     天津泰达绿色能源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横琴润创投资企业   11.3796%
            (有限合伙)



                                74.3944%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未成        2024 年 9 月 30 日

                                                     立)

               资产总额                                             -                  244,030.07

               负债总额                                             -                  193,974.20

                    流动负债总额                                    -                   65,249.02

                    银行贷款总额                                    -                  142,914.30

                净资产                                              -                   50,055.87

                   -                                                      2024 年 6 月 21 日(成
                                             2023 年度(未成立)
                                                                            立)~2024 年 9 月

               营业收入                                             -                   36,022.28


                                                 2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未成   2024 年 9 月 30 日

                                            立)

           利润总额                                       -                  186.30

            净利润                                        -                  186.30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泰达绿色能源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四)泰达绿色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进出口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范围:贷款本金(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循环使用的本金)、
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
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
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2. 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额:42,180 万元。
    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进出口银行签署《财产份额质押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质权人”偿还和支付的所有债
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融资款项或其他应付款项、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
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及其他费用、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
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服务”到期日
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质权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
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以及“出质
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2. 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额:42,180 万元。
    3. 担保方式:财产份额质押。
    4. 质押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期限为 7 年。


                                        3
    (三)泰达绿色能源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四)上述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届满,担保额
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实际控制的合伙企业,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
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根据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风险可控。泰达绿
色能源提供保证式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 2024 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为
209.20 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93.80 亿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165.58%。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总余额为 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
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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