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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春高新: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结果与股份变动的公告2024-01-26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4-015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结果与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1月1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
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全部用于后续实施公司及子公司核心
团队股权激励。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
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 经 济 参考 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且在回购期间应当在
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于2024年1月24日首次实施并于当日全部实施完毕。
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结果与股份变动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时间为2024年1月24日,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8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其中最高
成 交 价 为123.2 元/ 股 , 最 低 成 交 价 为118.86元 / 股 , 合 计 成 交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119,990,287.49元(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全部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
差异。
    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119,990,287.49元(含交易费用)已达回购
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1.2亿元的可执行最高额,差额人民币9,712.51元不足以回
购公司1手股份。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按披露的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
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增强投资者信心。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股份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前一日期间,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
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
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
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
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986,600股。根据本次股份
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以截至目前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若公司将回购股份全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
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增减变动
         股份类别
                                           比例     (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        2,714,550      0.67      986,600            3,701,150       0.92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      401,940,440     99.33      -986,600         400,953,840      99.08

        总股本              404,654,990       100              0        404,654,990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986,600股,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存放期间,该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权、公积金转
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2、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
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