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4-094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7 日 9:15-15:00。 3、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天山西路 799 号舜元科创大厦二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史浩樑先生因公无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由半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张韵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合计 1,393 人,代表股份 226,071,2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929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股份 136,253,384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30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391 人,代表股份 1 89,817,8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99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提案的表决结果 如下: 议案 1.00 《关于第一大股东减免公司借款利息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501,3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4841%;反对 1,242,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2178%;弃权 30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094,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6.6834%;反对 1,242,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44%;弃权 30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22%。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已提请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5,251,5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74%; 反对 326,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5%;弃权 49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1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821,3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425%;反对 326,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 的 0.7005%;弃权 49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7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 以上通过。 议案 3.00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5,402,3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41%; 反对 361,2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98%;弃权 30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3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972,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58%;反对 361,2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7745%;弃权 30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9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2 以上通过。 议案 4.00 《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612,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5931%;反对 742,8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7279%;弃权 69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1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205,3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6.9218%;反对 742,8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26%;弃权 69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56%。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已提请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 5.00 《关于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5,178,2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50%; 反对 497,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8%;弃权 39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7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748,0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53%;反对 497,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656%;弃权 39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9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2 以上通过。 议案 6.00 《关于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4,225,6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36%; 反对 1,401,2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98%;弃权 44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9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795,4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429%;反对 1,401,2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0043%;弃权 44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8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2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 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4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崔泰元、张大为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28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