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 刘云先生、唐学锋先生、冀志斌先生、王志强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 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云先生、唐学锋先生、冀志斌先生、王志强先生的任职 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 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