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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新能源: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2024-04-09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刘
大成先生、Jonathan Jun Yan 先生、吴世农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
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