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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新能源:监事会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24-04-09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
会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宝丽华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
立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且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内部控制体
系的建立与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起到了较好的
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公司编制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在 2023 年度的所有重大方面都得到有
效的内部控制。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
信息更加真实可靠;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




        监事:   胡迪远、王华清、杨敬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