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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炼石: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周友苏2024-03-20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
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周友苏 1953年11月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1983年7月至今,在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从事法学研究工作。现任研究员,教授,
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路桥建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2023年度,参加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
                                出席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股东大
                                                       次未亲自参
   姓名     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加会议
  周友苏           16       7             9      0   0    否          9


    作为独立董事,我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未提出过异议,公司管理层能够按照决议内容落实相关工作。
    2、发表独立意见和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
     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2023年1月19日    对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

                 1、关于向关联方借款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3、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5、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23年3月20日    6、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7、对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8、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9、对董事会编制的《关于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
                 明》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向关联方借款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年3月27日                                                           同意
                 2、对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年4月22日                                                           同意
                 2、对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年5月10日                                                           同意
                 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年6月6日    2、关于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3、对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1、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年7月19日                                                           同意
                 2、对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3年8月28日                                                           同意
                 2、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年11月22日                                                          同意
                 2、对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事项的独立意见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召开会
委员会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议次数
                      2023年03月05日   年度审计入场沟通
                                       1、对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初审意见
                      2023年03月20日   2、对2022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3、对计提商誉减值的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   6
                      2023年04月27日   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2023年06月06日   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2023年08月28日   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2023年10月30日   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薪酬与考核   1        2023年03月20日   对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发放审查并出


                                       2
委员会                              具意见
提名委员会   1     2023年01月19日   对拟任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核


    4、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通过视频会议和现场
会议与会计师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
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5、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会议
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
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6、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本人充分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
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
项进展及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对公司报告期的关联交易事均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确保各项交易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间的财务数据和经营情况。公司全体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董事会对
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真实、完整。对公司退市
风险及 2022 年度非标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督促经营层按照董事会
拟订的措施,积极推进相关事项,改善公司经营现状,化解公司短期债务风险,
确保公司持续经营、健康发展。
    4、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
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
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

                                     3
的审计服务,可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在担任公司
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
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参与公
司决策,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利用自身的专业优
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周友苏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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