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股份: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的公告2024-08-20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4-32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管
理需要,经公司总裁(总经理)兰银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刘二先生为公司总法律
顾问(其简历附后),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与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相同。李怀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仍在公
司担任高级副总裁。
特此公告
附:刘二先生简历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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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刘二先生简历
刘二,男,1969 年 6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在职硕士,
金融经济师,1994 年 7 月参加工作。历任韶钢供应处办公室副
主任,韶钢松山证券部副经理,深圳市群得利投资有限公司业务
部经理,韶钢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韶钢松山营销中
心党委书记、工会主席,韶钢松山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会主
席,广东宝地南华产城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董事会秘书室主任。
刘二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
戒对象。截至目前,刘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刘二先生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刘二先生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刘二先生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
关规定等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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