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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美丰: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风险缓释担保义务解除的公告2024-07-30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4-40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风险缓释担保义务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快贷业务及担保情况概述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建设银行续签快贷业务合作协议暨为客户提供信贷风险缓
释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
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续签生态链快贷业务合作协议,
并同意将协议名称由原《生态链快贷业务合作协议》变更为
《裕农快贷(产业链版)业务合作协议》,有效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 60 个月。
    快贷业务是基于建设银行快贷平台,为公司下游经销商提
供全流程线上审批的小额临时周转融资贷款产品。根据业务开
展情况,建设银行可在合作期限内向符合准入条件的公司下游
经销商提供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贷款额度;公司
向建设银行提供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风险缓
释金。
    鉴于该风险缓释金具有对外担保属性,公司已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
对外担保决策的审批程序。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与建设银行开展生态链快贷业务暨为客户
提供买方信贷风险缓释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5);
2021 年 8 月 24 日发布的《关于与建设银行开展生态链快贷业务
进展暨调整合作协议部分内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1);
2023 年 8 月 22 日发布的《关于与建设银行续签快贷业务合作协
议暨为客户提供信贷风险缓释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46)。
    2024 年 1 月 30 日,公司发布《关于与建设银行签署快贷业
务合作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主要内容为:
公司与建设银行签署《裕农快贷(产业链版)业务合作补充协
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签订之后公司下
游经销商在建设银行新办理的贷款,公司无需再为其提供风险
缓释担保;补充协议签订之前产生的公司下游经销商贷款缴存
的风险缓释金,按原协议约定继续执行,并在下游经销商贷款
到期后,自动解除风险缓释担保。
    二、担保事项进展暨担保义务解除情况
    2024 年 7 月 26 日,公司收到建设银行《关于解除担保义务
的函》,主要内容为:截止 2024 年 7 月 25 日,四川美丰及其子
公司四川美丰农资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客户办理的裕农快贷(产业
链版)贷款明细中,需缴存风险缓释金的贷款已全部结清,现依
据补充协议要求,我行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解除四川美丰账户冻
结的风险缓释金 56.89 万元。综上,四川美丰在《裕农快贷(产
业链版)业务合作协议》和美丰农资在《裕农快贷(产业链版)业
务合作子协议》中的担保义务已全部解除。
    三、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与建设银行合作开展快贷业务以来,在助力下
游经销商解决融资问题,加快公司货款回笼和产业链资金流动,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该业务开展以
来,未出现下游经销商在建设银行贷款逾期未还的情况。
    (二)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风险缓释担保义务解除后,
公司下游经销商在建设银行新办理的贷款,公司无需再为其提
供风险缓释担保;同时,担保义务解除事项不影响公司下游经
销商在符合准入条件下继续在建设银行办理快贷业务。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履行法定审批程序的公司对
外提供担保事项共 1 项。具体为:
    2022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
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美丰实业有限公
司开展房地产销售业务为购房客户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提供的
阶段性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该担保事项
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见《关于
全资子公司拟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69)以及《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3-04)。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担保
余额为 35,357.8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48%。
    (二)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及因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关于解除担保义务的函》。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