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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交地产: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2024-07-10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4-066

债券代码:148162             债券简称:22 中交 01

债券代码:148208             债券简称:23 中交 01

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 中交 02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 中交 04

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 中交 06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经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

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等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25 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1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7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

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18 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 2024 年 7 月 1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

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2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3 号院

1 号楼合生财富广场 15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的

编码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

2.00     《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3.00     《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

2024-063、064、065 号。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

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

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

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

书、代理人身份证。

                                          3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7 月 23 日、7 月 24 日上午 9:00 至下

午 4:30。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 9 号财富大厦 B 座 9 楼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 9 号财富大厦 B 座 9 楼 中交

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47

    电话号码:023-67530016

    传真号码:023-67530016

    联系人:王婷、容瑜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4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9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36”,投票简称为“中

交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如有)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
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

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
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
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7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5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5 日上午 9:15,

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
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
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授权如下:

    一、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 2024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三、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6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
                                                  √
             助额度的议案》
  2.00       《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
                                                  √
             助的议案》
  3.00       《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
                                                  √
             议案》

    四、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

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

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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