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交地产: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4-09-19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4-086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 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208             债券简称:23 中交 01

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 中交 02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 中交 04

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 中交 06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交地产,证券代码:000736,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 2 个交易日内(2024 年 9 月 13 日、9 月

18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

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调查核实,并与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沟通,关注并核实情况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1
    (三)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未发现近期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

重大变化。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五)经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问询,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六)其他重大事项核实情况

    1、2024 年 9 月 1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筹划收购中交物业

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正在筹

划以现金方式收购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集团”)

及其下属子公司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一公局”)及中交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投资”)分别持有的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交服务”)10%、51%、24%及 15%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中交集团系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地产集团系本公司

直接控股股东,中交一公局及中交投资系中交集团控制的企业,均属

于本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预计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未完成前期尽调及审计评估工作,

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在论证中。本次交易

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
履行相关审批决策程序,并及时对外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2、2024 年 9 月 14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收到董事长李永前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变动原因,

李永前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执行委员会委员、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公司治理平稳过

渡,李永前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执行委员会委

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报告在公司补选新任董事长后

正式生效。公司将根据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补选董事长的工作。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同

意选举郭主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

会其他成员任期一致,并拟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

于选举郭主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

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公司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

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8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