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交地产:关于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公告2024-12-13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4-127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 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208             债券简称:23 中交 01

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 中交 02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 中交 04

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 中交 06




关于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 2021 年第十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与

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部分内容的议案》,就金融

服务相关事宜进行约定。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应该

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现三年期限即将届满,经

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公司拟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继续签署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交




                                                                                1
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郭主龙、

薛四敏、叶朝锋、赵吉柱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事宜有利害关系的关联

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交财务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

非银行金融机构。

    企业名称:中交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83 号 B 座 16 层 1603-1609

    法定代表人: 朱宏标

    注册资本:7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1677369E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 L0071H211000001

    成立日期:2013 年 7 月 1 日

   经营业务范围: (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

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

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

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

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




                                                                2
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

业债券;(十二)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十三)有价证券投资(股

票投资除外);(十四)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

租赁;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股东构成: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占比 5%;中国交通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占比 95%。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均受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中交财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 595.42 亿元,

负 债总额为 492.70 亿元,其中,吸收存款为 487.43 亿元,所有

者权益合计为 102.72 亿元。2023 年 1-12 月份,营业收入 17.75

亿,净利 11 润 4.80 亿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 1,082.85 亿元,

负债总额为 976.01 亿元,其中,吸收存款为 970.41 亿元,所有者权

益合计为 106.85 亿元。2024 年 1-9 月份,营业收入 14.63 亿,净利

润 4.12 亿元。

    三、《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交财务有限公司

    1、服务原则




                                                              3
    甲方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选择乙方作为为其提供存、贷款

等服务的金融机构之一。

    2、服务内容、定价及年度上限

    2.1 结算服务,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甲方在乙方开立结算账户,乙方为甲方提供收款、付款服务,以

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提供上述结算服务,乙方收费标

准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类金融服务的收费标

准,同时亦不高于乙方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类型金融服务

的收费标准。

    2.2 关于存款服务

    乙方吸收甲方集团存款的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

款利率的规定,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以各自自身利益为本公平协商确

定。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类存款服

务所适用的利率,并且不低于乙方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类

型存款服务的利率。

    协议生效期间,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甲方集团任一日在乙

方的存款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

    2.3 关于贷款服务

    乙方向甲方集团发放贷款,应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作为参考,双

方按照市场化原则以各自自身利益为本公平协商确定。贷款利率原则

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4
同时不高于乙方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类型贷款服务的利率。

    2.4 关于票据承兑、贴现和提供非融资性保函等金融服务

    具体业务办理由双方按照公允、公平、自主、自愿的原则协商办

理,收费标准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的规定,并且按照原

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类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

同时亦不高于乙方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类型金融服务的收

费标准。

    协议生效期间,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综

合授信额度(用于贷款、票据承兑、贴现和提供非融资性保函等)最

高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

    2.5 关于其它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

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办理委托贷款等。

    为甲方办理上述金融服务,乙方收费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

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类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同时亦不高于乙方向

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类型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

    2.6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收

费标准参照行业惯例从优协商确定。

    3、风险控制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金融服务已依法获得批准,并严格执行相

关金融法规的规定。除被有权机关依法采取查封、冻结、扣划等司法

或行政措施的外,乙方保证甲方在乙方存款的安全及存、取款的自由,




                                                            5
保证甲方存放于乙方的资金的使用完全按照甲方的委托指令。

    4、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

立。本协议有效期 三年。

    四、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有利于拓展公司融资渠

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稳定可

靠的资金支持和融资途径,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

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财务

公司管理规范,风控良好,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

等金融业务程序规范,风险可控;公司在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利

率原则上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

利率,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类贷款

服务所适用的利率,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刘洪跃、唐国平、谭敬慧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六次会议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审

核意见如下:我们认为本次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利于充分利

用财务公司的平台及渠道,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融资能力,




                                                           6
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关于与中交财务有限

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2024 年内公司与中交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类型

及金额包括:1、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程序确定中交集团下

属公司为建设工程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合计 32,651.62 万元。2、公

司放弃广州市海珠区 AH10314 地块商业机会,由地产集团进行开发建

设。3、调整在 2024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至

53,295.03 万元。4、以 69,994.84 万元收购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

公司 100%股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六次会议。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2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