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药业:关于对下属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2-01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24 年 1 月 5 日,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招商银行”)签订《不可撤销担保书》(合
同编号:571HT202400344401),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得邦制药”)与招商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571HT2024003444)中的流动资金 5,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 12
个月。
2、2024 年 1 月 10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交
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C240109GR7328796),同意为公司全
资 子 公 司得 邦 制药 与 交通 银 行签 署 的《 流 动资 金 借 款合 同 》( 合 同编 号 :
Z2401LN15689490)中的流动资金 6,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 2023
年 12 月 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5 日。
3、2024 年 1 月 23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下
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公保字第 99862024B00003
号),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园药业”)
与民生银行签署的《银行承兑协议》(合同编号:公承兑字第 ZH2400000017669
号)中的 2,000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 6 个月。
4、2024 年 1 月 29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
号:571HT202403339501),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得邦制药与招商银行签署的
《借款合同》(合同编号:571HT2024033395)中的流动资金 3,000 万元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 12 个月。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8 日、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为下属 9 家子公司及孙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
币 61.5 亿元的融资担保。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2023 年 4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30)。
三、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金额 截至目前
担保方 被担保方
(万元) 担保余额(万元)
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 2,000 95,399.8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 14,000 56,599.9
四、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公司持股 法定 注册资本
被担保人 成立日期 注册地点 主营业务
比例(%) 代表人 (万元)
无菌原料药、非无菌原料药、兽用原料
浙江普洛 浙江省东 药、医药中间体(除危险化学品、监控
1997 年 12
得邦制药 100 阳市横店 阳学文 13,000 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外)制造、销售;
月 25 日
有限公司 工业区 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销售;货物
及技术进出口。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
零售;肥料生产。一般项目:医用包装
浙江省东
材料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
浙江普洛 阳市横店
2005 年 8 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
家园药业 100 工 业 区 庄江海 12,650
月 25 日 类化工产品);化肥销售;技术服务、
有限公司 (江南西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二路)
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
出口。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被担保人 被担保人 2022 年度财务状况(万元)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 191,204.39 109,238.57 81,965.82 155,235.34 22,558.59
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 325,662.57 213,988.05 111,674.52 214,289.93 24,592.72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一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5,000 万元;
5.担保期限:12 个月;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具体包括:银行根据主合同向
债务人发放的贷款、议付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
等。
(二)合同二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6,000 万元;
5.担保期限:2023 年 12 月 5 日--2025 年 12 月 5 日;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
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三)合同三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2,000 万元;
5.担保期限:6 个月;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合同约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等。
(四)合同四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3,000 万元;
5.担保期限:12 个月;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具体包括:银行根据主合同向
债务人发放的贷款、议付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
等。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的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战略需
要。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担保事项风险可
控,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和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相关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相关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364,529.7 万元,
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66.14%。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公司,不存在逾
期担保。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