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药业:关于对下属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8-01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24-40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24 年 7 月 16 日,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33100120240011216),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普洛家园药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园药业”)与农业银行签署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
(合同编号:33180120240010879)中的 3,000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期限 6 个月。
2、2024 年 7 月 18 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进
出口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进出银(浙信保)字第 3-003
号],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家园药业与进出口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合同编
号:(2024)进出银(浙信合)字第 3-020 号]中的 3,000 万元出口卖方信贷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 24 个月。
3、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以下简称
“中国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横店 2024 人保字 105 号),同
意为家园药业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横店 2024
人借字 105 号)中的流动资金 10,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 12 个月。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6 日、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预计
的议案》,为下属 9 家子公司及孙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
币 70 亿元的融资担保。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2024 年 4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1)、《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28)。
三、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金额 截至目前
担保方 被担保方
(万元) 担保余额(万元)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 16,000 72,000
四、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公司持股 法定 注册资本
被担保人 成立日期 注册地点 主营业务
比例(%) 代表人 (万元)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肥
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浙江省东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浙江普洛家园药业 2005 年 8 阳市横店 为准)。一般项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化工产
100% 庄江海 12,650
有限公司 月 25 日 镇江南二 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
路 368 号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肥销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被担保人 2023 年度财务状况(万元)
被担保人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 283,452.47 166,960.95 116,491.52 210,325.68 15,507.00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同(一)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3,000 万元;
5.担保期限:6 个月;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
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
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延迟履行债务利息和延迟履行金、保全保险费
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合同(二)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3,000 万元;
5.担保期限:24 个月;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
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
务人应支付的其他任何款项。
合同(三)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10,000 万元;
5.担保期限:12 个月;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的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战略需
要。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担保事项风险可
控,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和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相关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相关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289,216 万元,占
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6.48%。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不存在逾
期担保。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31 日